“你也没有孩子?”沈泰誉问道。
“被一个男人耽搁了青春,失去了结婚生子的机会,从此,就再不能够了。”顺恩摇晃着低声啜泣的孩子,淡淡道。
这话有些荡气回肠了,沈泰誉噤声,不明白顺恩何以跟他说到这样深刻的私隐之事。
“刚才你说,你已婚,无子嗣?”顺恩忽然问道。
“是的。”沈泰誉点点头。
“你的妻子不理解你?你们之间的感情,早在很多年以前,已经破裂?但是基于一些强大的客观因素,你们仍然不得不维持法律角度的婚姻?”顺恩一连串地问着,她的嘴角扬起一个揶揄的笑容。
“呃?”沈泰誉错愕。
“我懂男人,我知道你们最喜欢的,就是偷情的刺激。”顺恩接着说。
沈泰誉震惊不已,顺恩的话,唬得他一愣一愣的。她的口气,不像是穷乡僻壤的乡村旅舍老板娘,而是历尽沧桑、饱尝背叛之痛的都市俏佳人。
“莲莲是去给你采蘑菇吧?”顺恩道。沈泰誉心里咯噔一下,她想说什么?
“她是想让大家打打牙祭。一直吃蔬菜,尤其是黄瓜,嘴里都淡出鸟儿来了,蘑菇毕竟是新鲜品种,尝尝鲜也是好的。”沈泰誉表面尽量轻描淡写地说道。
“莲莲是挂着你的,”顺恩锲而不舍地说下去,“她见你这几天吃东西尽让着别人,着急得不得了,都念叨好几回了,说你脸都瘦一大圈儿了,说你这身胚,白水就青菜的,哪里支撑得下去?”
“莲莲是个好姑娘。”沈泰誉尴尬得很,顾左右而言他。
“这孩子是死心眼,一根筋,跟我当年一个样,”顺恩弯下腰,把渐渐睡去的摇摇放到草垫上,“我真担心她会走我的老路,一条道走到黑,往死胡同里钻,朝悬崖底下跳,怎么都不肯回头!”她的每一句话,都是浓缩版,意韵丰富,意味深长。沈泰誉做声不得。
“那一年,我想想看,我是十七岁吧?应该就是莲莲这样的年龄。瞧,年年想着,天天念着,反倒把自己给弄糊涂了,”顺恩的表情有些迷惘了,“那个男人,跟你差不多,四十来岁,用时髦话来说,是摄影发烧友,背包客,路过我家住的那个村子,病倒了,发高烧,说胡话,我伺候了他十来天,临走,他说一定回来娶我,他说他有老婆,没有孩子,他老婆娘家势力很大,离婚估计有难度,让我耐心等着他——我倒是耐心十足,为了他,离家出走,背叛了我的父母亲,独自一人,在他必经的山坳口开了间旅舍。他要是回来,一上山,第一眼就能看到我。结果怎么样呢?我众叛亲离地傻等了他二十几年了,就为了一句信口开河的戏言!”
“他也许,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沈泰誉字斟句酌,谨慎地复制了言情片里的台词,免得出言冒失误伤了顺恩。
“没错,我也是这样欺骗自己的。开初,是爱与信任,后来,是习惯,惯性驱使,以及一点点的不服输,到了现在,就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了,连那个人的长相,其实都记不太清楚了,还是坚持等着他,”顺恩自嘲地轻笑,“若不是这样哄着自己的话,我早晚会为自己的愚蠢而崩溃,因此,我得撑着,死撑下去,让全世界的人,包括我自己,相信我的等待是值得的,是为纯洁的爱情而作出的牺牲。”
沈泰誉暗想,所谓情圣,其真相恐怕不过如此。所谓的执迷不悟,不是当真被蒙蔽,亦是不得已的选择罢了。
“所以,我不能够眼睁睁地看着莲莲步我的后尘!”顺恩突然提高嗓音。
“请别误会,对于莲莲,我没有任何企图,”沈泰誉急于澄清,“她那么小,那么可爱,我当她是我的侄女儿……”
“那个男人,最初也是这么跟我讲的,”顺恩露出冷嘲热讽的神情,“当我是侄女儿,是妹妹,想要呵护我,照顾我——呵呵,然后一脚踹开我!”
“请不要妄自给我贴上负心汉的标签,”沈泰誉有点气恼了,“我什么都没有做,也什么都没有想。是的,我承认,我的婚姻并不美满,我和妻子的一纸婚书,名存实亡,面对年轻美好的莲莲,我不是不向往的,但是,我的向往,绝对没有你想象中的杂思邪念,我羡慕她的青春,那种一切都可以尝试、跌倒了可以从头再来的勇敢和活力,这是我已经失去的东西,让我追悔,也让我自惭形秽……”
“可是莲莲,她似乎已经失足深陷,”顺恩若有所思,“我在她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那么盲目,那么投入,那么爱,又那么伤……”
“这仿佛是一首流行歌的歌词?”沈泰誉忍不住笑。
“我没有开玩笑,你看看她的眼神就知道了,”顺恩说,“小姑娘到旅舍来了这么久,我从来没有见过她长时间地发怔,满腹心事……”
“那是因为地震的缘故,不是别的什么,”沈泰誉又发笑了,“地震搞得人心惶惶、终无宁日,谁还有精力顾及其他?”
“已经在逃避了?”顺恩定定注视着他,“我的猜测果然不错,男人哪,一经涉及到核心问题,就忙不迭地推卸责任,忙不迭地闪躲,唯恐鬼附身似的!”
沈泰誉哑然失笑。毫无疑问,顺恩是个偏激的女人,一个典型的“惧男症”患者,带着先入为主的偏见,因而说话完全不靠谱。
“在特定的封闭时期,产生出特殊的情愫是正常的,但也是暂时的。昙花一现,随着环境的改变,就会消失和转化,”沈泰誉正色道,“你不必多虑,经过这一段生死经历,倘若还能活着出去,回到从前的生活状态中,我相信,置身于此的每一个人,都会彼此存留一份血缘至亲的情谊,包括我和莲莲,我和你,我和窝棚里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