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夏天,静山市的阴雨天气明显多了起来。
天空雾蒙蒙的,雨水已经在路面上汇聚出浅浅的水洼,暂时没有停下的趋势。
江半絮刚刚结束了这学期兼职家教的最后一次课,这会儿正站在小区旁的公交站台下躲雨。
医学生的课业太繁重,虽然距离期末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但如果想考好的话,就必须开始专心准备了。
丁颂乘着出租车过来,还没过十字路口就已经看到了江半絮的身影。
一道修长偏瘦的身形,衣服是一如既往的白色棉质短袖搭配休闲裤,简单又普通,但因为江半絮的气质干净出众,站在人群中总是很好辨认。
出租车在路边刚停稳,丁颂就抱着书包冲了出来,嘴上气愤地嘟囔着:“我们生理老师总爱拖堂,最后一节课也拖,真是过分!”
江半絮手里拿着两支棒冰,是做家教的学生妈妈送的。
“给你一个。”他递了一支过去,丁颂很快就被转移了注意力。
今天温度稍低些,棒冰还没开始化,撕开包装纸时有碎碎的冰碴溅出来,落在手心冰冰凉凉的。
江半絮咬了一口,被冰得眯起眼睛。
丁颂一边啃棒冰一边道:“吃过午饭我能跟着去你家吗,我想抄抄你的笔记。”
“还有马上就要截止的那个小论文,也想让你帮我看看,求求了小絮。”丁颂露出拜托的表情,眼巴巴地望着江半絮。
江半絮和丁颂高中三年都是同桌。
那时候江半絮是全校有名的学霸,次次考试都稳居市里第一名。而丁颂虽然在学习上一直很咸鱼,但因为有江半絮带着,最后竟然踩着分数线,也考上了本市医科大的临床医学专业。
丁颂的父母因此恨不得天天念叨,说江半絮是他们这个咸鱼儿子的贵人,让丁颂一定要好好珍惜。
两个人虽然不在同一个班,但专业一样,作业都是差不多的。
江半絮这时皱起眉,露出为难的表情:“作业和笔记是没问题,但去我家可能不方便。”
丁颂稍一愣,恍然大悟:“哦哦,我忘记你换新室友的事了。”
他也跟着皱眉,很奇怪的样子:“你们竟然还没有熟起来吗?”
江半絮是丁颂见过最好相处的人。
不仅脾气好,从来没有急眼的时候,还特别有能力。
不管是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江半絮好像什么都会,他不仅能把自己打理得很好,还总能照顾到身边的人。
江半絮平时的人缘也的确好,每次分小组任务都特别抢手,说明不只丁颂一个人这么觉得。
所以丁颂很难理解会有人跟江半絮处不好室友关系。
“不是处不好。”江半絮纠正他的说法。
半个月前,江半絮的上个室友房租到期搬走,第二天新室友就搬了进来。
新室友名叫应迢,看起来二十六七岁的模样,比江半絮这个大学生要成熟很多。江半絮见到对方的第一印象,就是觉得新室友长得很帅,皮肤好白。
但在同一屋檐下相处半个月,江半絮逐渐觉得自己的新室友有点奇怪。
第一是性格十分冷漠。
作为室友,两人每天在客厅遇见是不可避免的,但应迢从来没有理过江半絮,视线也从来不会在江半絮身上停留,就连江半絮主动打招呼,对方也不愿给出什么回应。
这让江半絮怀疑自己是个透明人,或是哪里得罪了对方,可他们在这之前根本没见过。
这是第一个奇怪的地方。
第二点就是,江半絮发现自己的室友总是在晚上出门。
江半絮有空的时候,就会几乎一整天都待在家里自习。
几次他都以为家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但天色黑下来之后,他的新室友会忽然从卧室出来,一言不发地离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