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远了嘛?她走远了吧。”
踮着脚,再三跟罗辰确认谭琳走远以后,沈乐萱长舒了一口气,进而摸了摸罗辰递给她的新款包包,颇有几分不舍的跟包包道别,“爱死你了,可是我这个月钱已经花的差不多了,实在不能把你买回家。不过,你放心,就凭你今天为我做的贡献,等我下个月发了工资,一定会第一时间过来买你!”
说完之后,沈乐萱又依依不舍的摸了摸,被罗辰提在手里的两个新款包包,“你们两个也是,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争取在半年内把你们两个也买回家。”
沈乐萱身为凯悦国际酒店市场营销总监,工资、奖金之类的收入加起来,每年也能有个四、五十万,花上几万块买包,咬咬牙还是能够负担的起的。
只是,诚如谭琳所说,沈乐萱不似慕冰岚那般,天生不差钱的白富美,她只是寻常家庭出身。
买房、买车的首付,已经差不多把她掏空,每月的工资收入,一多半都要拿来偿还车贷、房贷。
在刨除其它的必要花费,沈乐萱目前是真的消费不起,两万块的包包(不然也不至于背过季包包)。
“你这招实在是太绝了,我都不舍得把它们还回去了。”
嘴上虽是这么说,考虑到自身的经济实力,沈乐萱还是一脸决绝的,重重一点头,“我准备好了,走吧,我们把包给人家还回去。”
“搞了半天,你以为我这三个包是借的啊?!”
被沈乐萱的神奇脑回路,搞的有些哭笑不得的罗辰,提在手里的两个新款包包,干脆全挂到了沈乐萱身上,“我郑重的告诉你,这三个包是我掏钱买的,现在它们三个全都属于你了。”
“别闹了,谭琳都走远了。”
压根不信罗辰,有这个经济实力的沈乐萱,丝毫不觉得一个人背四个包有什么负担(反而很开心),“关于我和谭琳之间的事,等会我在解释给你听。我们先把包给人还回去,时间长了人家该出来找你了。说起这个,我特好奇你是怎么说服店员,让她们同意你把包拿出来——你真买了?!”
罗辰一纸发票,干脆而直接的将沈乐萱,所有的好奇与怀疑,尽数打消。
哐当。
“你,你让我缓缓——”
几个包掉地下了,沈乐萱都犹自未觉,拿着发票一连翻看了四、五遍之后,这才一脸凝重的瞪着罗辰,“我记得我之前,只给了你一万块,你哪来这么多钱给我买包?!”
“你上司我老婆给的。”心知要是这么说,沈乐萱绝对不会相反,相反的闹不好还会大开嘲讽技。
罗辰索性扳正了沈乐萱的香肩,略显严肃的开口,一字一顿道:“其实,我是一个亿万富翁。”
罗辰并非是在和沈乐萱开玩笑,他真的是一个亿万富翁!
早在牵头组建暗狱之前,罗辰通过闯荡国际雇佣兵界,积累的佣金收入,就足够买下两、三家类似凯悦国际酒店,这般规模的五星级酒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