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所当然地看向她。
花蔏子明显被我的坦然怔住了,眼中写满了疑惑和对我这番话的不信任。
“你知道……?”
我顺势点头:“当然知道,可惜我这人,就喜欢没那个的。”
花蔏子大惊特惊,吞吐了好半晌才臊着脸,暗暗骂了我一句“有病”。
我心里头不住发笑,连同着手里的饭也变得格外香甜。
吃过饭,我得意地将碗筷收进厨房,顺手洗了个锃光瓦亮。
心里美滋滋地想,这一仗,是我赢了。
虽然我个人是十分讨厌雌竞的,如果放在现代,我定会狠狠啐上一口,不予理睬。
但奈何这是在古代,有多少女子的本意并非为了男人,才与其他女子一较高低。而是若不去争抢,自己可能连一点活路都没有了。
但花蔏子的情况却又不同,明明自己继承着家里的饲狗生意,还非要挟恩图报,明里暗里逼着奉六接纳自己。
明知人家对她无感,却还要上杆子将所有与奉六走得近的女子全都设为假想敌,连同一个孩子的手隐性霸凌对方。
这还好奉六遇见的是我,要是碰到个性子软的,还真被花蔏子拿捏住了。
我都不敢想若是奉六日后娶了个和顺的妻子,得被花蔏子欺负成什么样!
我非一次把她的毛病治过来不可!!
……
次日一早,我特意等花蔏子做完早饭,才从屋子里出去。
花蔏子和余百烟全然无视我,我自然也落得清闲。
吃过早饭,我独独跟余百烟打过招呼后,就外出找工作了。
我几乎转遍了周围所有的绸缎庄,头面铺,就连药房我都去过了。
前两家倒是肯招女子,却要求一定要会女红,且要十分熟练擅长才好。
而药房呢?连正眼都懒得瞧我,一见我是女人,那个白眼都快翻上天去了。
因此直至晌午,也没能寻个什么活计。
见此,我只好悻悻而归,等到了下午,再去远一点的地方碰碰运气。
经过昨日的大战,花蔏子待我明显疏远又冷淡。余百烟更是如此,看我跟看仇人几乎没什么两样。
我顿感疲惫,心里也升起一股想要搬出去单独住的想法。
只是令我没想到的是,午饭时间还没过,院门外忽的响起一阵缓慢而又轻巧的叩门声。
一般情况下,这个时间鲜少会有人上门,因为正值饭点,外人上门是很不礼貌的,除非是有什么要紧事,否则很容易让人怀疑,是不是故意过来掐点蹭饭的。
我满心狐疑,却又怕是奉六的朋友或者邻居,所以没去开门。
花蔏子此时倒像是家里的女主人,自然而然跑去应门。
门一开,花蔏子傻眼了。
门前伫立着一位模样顶好,身材颇为修长魁梧地潇洒男子。
不论是身上穿用的衣料,还是手上拎着的木匣,做工质地都能看出他家境是何等殷实。
花蔏子常年居住在凤尾巷这种普通人居住的地界,自然鲜少见过这等儿郎,一时看呆了倒也无可厚非。
还没等花蔏子回过神出言问起,就听那男子略带疑惑道:“请问……元姑娘是住在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