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账的声音引起了陆飞英的注意了,他回过头,刚想开口,就被朱迪直接打断了,金发青年拉着蠢兔子往外走,嘴里都是不耐烦,“再磨磨唧唧,今天还能回去吗?”
“哦哦。”陆飞英乖乖闭上了嘴。
封彦眼神深邃地看了一眼朱迪的背影,跟了上去。
两虫一路无言。
只有因为第一次逛大城市大饱眼福的蠢兔子和狗狗,时不时发出惊叹。
但是也仅限于咋咋呼呼的感叹而已——毕竟两只穷鬼裤兜漏风,一个子都没有。
去时怎样,回来的时候也怎样,除了多了三袋“赊账”的狗粮——陆飞英认为的。
哦,还有香水。
一个极其昂贵的香水。
陆飞英走到舷窗下,举起了一个堪称艺术品的的菱状瓶子,轻轻晃动。
太阳向大地洒落最后的余晖,火焰一般的夕阳越过星状舷窗,穿过微微晃动的橙黄色液体,宛如流星一般坠入了黑夜一般的眼眸中。
看着这一幕,封彦的心里不禁泛起了微微波澜。
人间美好,莫过于如此。
“封大哥,这就是香水吗?”陆飞英清澈透亮的嗓音满满都是好奇。
这个叫拟信息素的橙黄色琉璃香水,就是朱迪说的针对大顾客所购置的物品。
香水,是陆飞英所看的书中出现频率很高的一个物品。
打碎了香水,顾客就会呼吸急促,脸色潮红,像是喝醉酒一样,伴随而来的是服务员的一夜暴富。
什么一千万,当作今晚的事情没发生过。什么一个亿,你随我回家演一年戏。什么一百亿,离开我的儿子。
钱就像不是钱一样,各个都追着送钱,到处洒。
以前陆飞英不理解,现在他才知道,原来香水这么贵的,一般人想靠这个暴富都暴不了呢。
所以……他要暴富了?
陆飞英低头看着同样抬头好奇看着香水瓶的发财。
发财的毛发没有以前顺滑了,也没有像在山旮旯那么精神了,小身体好像也不长了——虽然从来都没有长过。
但是陆飞英不管,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病!
基因病吞钱!而现在,他拥有了香水!
陆飞英看着晃动的橙黄色液体,心里汹涌澎湃,眼睛越来越亮,高兴地对发财道,
“发财,你放心!我会赚大钱的!”
顾客很快会跪着给他送钱的,兔兔坚信!
发财:汪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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