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的老母親兩件衣服脫了以后,杖四十板。” 但考之《明史》原文,史有明載:“江夏知縣王爾玉責廷弼子貂裘珍玩,不獲,將撻之。其長子兆珪自剄死,兆珪母稱冤。爾玉去其兩婢衣,撻之四十。遠近莫不嗟憤。”閻說大謬矣。 且,縣宰名,數字二,扒衣服,四十板,這些細節一絲不錯,可見閻絕非沒有讀過此傳。而閻于此后背誦了《明史》熊廷弼傳的一段原文,也證明了他非但讀過,且爛熟于胸。如是,則此處之謬誤,益值玩味也。 國學今真索隱微,登壇信口演玄機。 將妻作母休多問,兩婢衣猶兩件衣。 國士論——我所理解的楊戩 這篇文,是基于寶蓮燈的衍生。但每當看見用善良這個詞來形容楊戩時,我也都有一種很奇怪的感覺。這樣的一個人,和善良有關么?這個人物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