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位继承人太子正式确立之后,有专门隶属太子的东管宫。其设官大体与政府类似,但分级没有后者细密,东宫官职均冠“太子”,如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太子家令等。[115]
尚书台
尚书台是皇帝的秘书机关,其官署设在宫廷之内、禁省之外。主要执掌是管理章奏文书、起草诏令,但实际上政务都由尚书台代表君主执掌,权力极大。尚书台设长官(令)一人、副长官(仆射)一人,下设尚书六人分十八人。沟通尚书台与皇帝联系的官员有侍中、中常侍、黄门侍郎等。其中,侍中由士人充任;中常侍、黄门侍郎则由宦者承担。侍中有事才入禁省,中常侍、黄门侍郎则日常居住在省中,因此,虽然三者之中侍中的级别最高、中常侍次之,但与君主的亲密程度,则以中常侍为最。宫内省外的禁卫工作由九卿中的光禄勋与卫尉负责,光禄勋偏于内,卫尉偏于外。光禄勋下属五官、左、右、虎贲、羽林等五名郎将,中郎将以下有中郎、侍郎、郎中等官。光禄勋的禁卫力量是郎官,卫尉的禁卫力量是武装卫士,所以,卫尉在宫卫事务中的地位相当重要。
监察制度
加强监察制度在中央置两套监察机构:一是御史台;二是司隶校尉。御史台,西汉时是御史大夫下属部门,东汉初改为主管监察的机构。以御史中丞为长。下有治书侍御史2人,掌解释法律条文;侍御史15人,掌察举官吏违法,接受公卿、郡吏奏事大臣朝见皇帝或国家举行祭天、祀庙和其他大庆大典时,御史中丞或侍御史监察威仪。御史中丞的权力仅次于尚书令,司隶校尉既是朝官,又是京畿的地方官。设从事史12人,管察举中央百官犯法者和本部所辖河南、河内、右扶风、左冯翊、京兆、河东、弘农七郡事务。司隶校尉权力很大,“无所不纠,唯不察三公”朝会时,尚书令、御史中丞、司隶校尉设专席入座,号曰“三独坐”。
东汉在地方上设12州部(除司隶校尉辖区外),每州设刺史1人,从事史12人。刺史每年八月巡行所属郡县,考察地方官政绩,检视刑狱情况,年终奏于皇帝。刺史处理地方政务,不通过三公,可直接上报皇帝,使地方郡县直接处在皇场的监控之下。
选官制度
察举和征辟是东汉选拔官吏的制度。所谓察举,是地方州郡以“贤良”、“孝廉”、“秀才”等名目,把有名望、有“德行”的人推荐上去,经过考核,任以官职。所谓征辟,是由朝廷、官府直接征召某人当官。
在名义上,被察举和征辟的人,必须有“高才重名”,为乡党舆论所推崇。因之,为了争取被察举和征辟,当时的士大夫颇注意修饰自己的品行,以激扬声名,抬高身价。有的人更是矫情造作,沽名钓誉,以便博取高官厚禄。在察举和征辟时,贿赂请托,特权横行,成了司空见惯的现象。“选举乖实”的状况,甚至连最高统治者也不得不承认。汉明帝刚即位就说:“今选举不实,邪佞未去;权门请托,残吏放手。”就是在这种腐朽的选举制度下,豪强地主盘根错节地控制着各级政权部门,封建的等级关系日益凝固化,一批“世代为官”的豪门阀阅、“儒学世家”开始形成。如邓禹一家,凡公者2人,侯29人,大将军以下13人,中二千石14人,州郡长官48人,其余官职不可胜数。弘农杨氏、汝南袁氏并为四世三公之名门。这些世家大族,以后就发展成为门阀士族。
军事
建置
刘秀称帝后,对军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改本的发眼点,在于集军权于中央。建武六年(30年),刘秀下诏销国都期的建制,其兵权归由郡国守,相激便,第二年,又取消了各郡国的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四种常备军,从此、地方军队大大被少,维护地方治安,失去了作战能力。
等级
在军事方面,相当三公的中央高级官员有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相当九卿的有前、后、左、右将军,均不常设。以上将军均开府,府属有长史、司马各一人,掾属二十九人,令史御属三十一人,从事中郎二人,职掌参谋,均由朝廷任命。将军直接领兵的,在部、曲、屯等建置上分别设校尉、司马、军侯、屯长等统兵官。
东汉中期以后,太后临朝称制,外戚以大将军执政,与太傅三公合称为五府。另有所谓杂号将军,临事设置,事毕即撤。唯度辽将军因南匈奴所部时有内乱,自永平八年(65年)后常设。汉灵帝设西园八校尉,统率首都洛阳驻防军队,以宦官主之,这是后世宦官领兵的开端。
兵种
东汉常备军由中央与地方军(郡国兵)组成,刘秀还大力加强中央的军队。中央军中,京师卫戍部队由城门校尉统领,野战部队(北军)由北军中侯统领。中央的军队主有四支,两支在首都,为南军和北军,分别负责保卫皇帝和警卫京师。另外两支驻守地方:黎阳营和雍营。黎阳营合龠、具、并三州房骑而成,驻黎阳(今河南浚县东),守卫黄河以北,为首都洛阳北面的屏障。雍营驻雍(今陕西凤翔南),守卫三辅(左冯馆、右扶风、京兆尹,为西汉皇陵所在地),亦为洛阳西面的屏障。此外。在重要的沿边地区有边防军,也是中央军队的一部分。
北军下辖五个兵种的部,番号分别为屯骑(骑兵)、越骑(特种兵)、步兵、长水(水军)、射声(弓箭)。长官为校尉,副职司马。全军总数约五千人不到。北军平时驻屯在京城掌管君主宿卫、助理首都治安,发生战事就成为组建出征部队的核心。地方上的郡国兵经东汉初期多次裁撤、削减,只剩下边郡与内地关隘的少数驻军。遇有战乱,都是临时募兵或抽调京师北军出战。
经济
农业
生产工具
东汉出现了短辕一牛挽犁,操作灵活,便于在小块农田上耕作。这种短辕一牛挽犁的出现,是跟犁铧的改进结合在一起的。东汉时已经大量使用全铁制犁铧,它比以往的V形犁,刃端角度已逐渐缩小,不但起土省力,而且可以深耕。此外,新型的全铁制的耕作工具也逐渐增多。在四川乐山崖墓石刻画像中见到的曲柄锄,是便于铲除杂草的中耕工具;四川绵阳发现的铁制钩镰,全长35厘米,是专用于收割的小型农具,操作起来很方便。
据记载,汉献帝末年,雍州刺史张既曾令陇西、天水、南安三郡富人造屋宅水碓。可见水碓在当时已经普遍采用了。水碓是用水力带动石碓的舂米工具,它比以前用柱臼或脚踏石碓舂米,不但省力,而且效率更高。考古发掘还不断有陶风车、陶磨盘模型出土,都说明农产品加工工具有了显著进步。
兴修水利
在各地发现的东汉墓葬里,经常可以看到水田和池塘组合的模型,有从池塘通向水田的自流水渠,有的还在出口处安置闸门。汉灵帝时,宦官毕岚总结劳动人民的实践经验,创作翻车和渴乌,使灌溉水平大大提高。
东汉时期,不仅修复和扩建了许多已堙废的陂塘,而且又新修了一批水利灌溉工程。如汝南地区的鸿隙陂,西汉时堙废。东汉初,邓晨任汝南太守,加以修复,可以灌溉几千顷良田。后来又不断加以扩建。汉和帝时,太守何敞又在那里修治渠道,开垦良田三万多顷。又如下邳徐县北的蒲阳陂、庐江的芍陂、会稽的镜湖等,都是当时著名的灌溉工程。
东汉前期,各地还开凿了许多灌溉渠道,三辅、河内、山阳、河东、上党、太原、赵、魏及河西、江南地区,也都“穿渠灌溉”,有的地区还开辟了很多稻田。黄河的治理,更是当时一项巨大的水利工程。1世纪初,黄河在今河南、河北交界地区决堤,河道南移,改从千乘(山东高宛以北)入海。河水泛滥成灾,淹没了几十个县。汉明帝时,在著名水利专家王景、王吴的主持下,用“堰流法”修了浚仪渠,并从荥阳(今河南郑州荥阳市)至千乘海口千余里间修渠筑堤,从而使河、汴分流。黄河受两堤约束,水势足以冲刷沙土,通流入海。经过广大人民的辛勤劳动,终于战胜了黄河水患。此后八百年间,黄河没有改道,水灾也减少了。
牛耕技术
东汉时牛耕技术受到了普遍的重视,一些地方官吏注意推广牛耕技术,铁犁牛耕技术已从中原向北方高原和江南一带推广。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店子乡东汉墓中的农牧壁画。陕西绥德县东汉画像石上的牛耕图,和米脂县东汉牛耕图,证明内蒙古、陕北高原的牛耕技术和中原地区已没有什么不同。任延做九真太守,在当地推广牛耕,田亩年年增辟。在西汉后期发明的精耕细作的区种法,到东汉时期得到了迅速推广。
庄园经济
东汉时期,豪强地主都占有大量土地,通常又采取田庄式的生产经营方式。在当时的田庄中,有农、林、牧、渔各业,还从事某些手工业的生产或进行一定的商业和高利贷活动,具有极强的自给自足性质。例如刘秀母舅樊宏在湖阳经营的田庄,其中有数里面积的樊陂,田地达三百余顷。在这个田庄中,庐舍楼阁成片,“竹木成林,六畜放牧”,“檀棘桑麻,闭门成市”,可见其规模很大,具有多种经营的特点。另外,樊宏还“好货殖”,从事商业和高利贷活动。在四川发现的画像砖上,也可以看到地主田庄的同样情景。
崔实所写的《四民月令》,对地主田庄的经营情况记载道:田庄里种植着小麦、大麦、春麦、粟、黍、粳稻、大豆、小豆等粮食作物,胡麻、牡麻、蓝靛等经济作物,瓜果等蔬菜;自己制作各种酱、酒、醋及饴糖等食物;又种植药用植物,以配药品。在这种大田庄里,还种植各种林木以及果树,饲养马牛等耕畜和家畜。在手工生产方面,自己养蚕,纺织各种麻布和丝织物,制作衣、鞋,制造农具和兵器等。此外,田庄中也有粮食及农副产品的买卖。可见,在地主田庄里,各类生活资料基本上都可以自给自足。
《四民月令》中还记述了地主田庄内精耕细作经营农业的一些情况。这种田庄的农业经营,十分注意时令节气,重视杀草施肥,根据不同土壤的性质,种植不同的作物,采用不同的种植密度。并能及时翻土晒田,双季轮作,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开垦土地
东汉时期垦田数增加到7320170余顷,几乎赶上了西汉极盛时的数字。如果加上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和依附农民,东汉的人口和垦田数会更多。这反映了东汉社会经济发展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