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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第2页)

莲恩说:“介绍新同事给你,企划部,冯亦欢。”

不不不不不,我没有第一时间抬头。冯亦欢,这样的名字,重名的概率太小。不不不不不。

莲恩说:“喂,跟你说话呀,宝琴。”

只好抬头,看见他。

惊讶地笑着问:“怎么是你?”看我多假。

“是我啊。早听说你在这里。”他看上去也真不到哪里去嘛。

莲恩问:“你们认得?”

“是啊,真巧吧?他是我的学弟。哈哈哈哈哈。”还能怎样更高一层次地表演?

“又没听说你是学美术?!”

“再往前的。”我眨眨眼。

“中学?”莲恩肯定是觉得不可思议。

不可思议,但是真事。

“冯亦欢,像个女孩儿的名字。”十六岁的我在操场上对他说。

他那时即有一张甜美的脸,温柔地梗着脖子:“我不这样觉得。”

那年他十四岁,初中三年级,跳高冠军,很瘦,但瘦得很飘逸。放学以后,总是一个人在操场上孤独地跳啊跳。

其实也不算孤独。很多女孩儿远远地看着他,直到他训练结束,收杆儿和海绵垫子的时候,那些女孩就会一拥而上:“亦欢亦欢,我来帮你。”

他并不答话,甜美地笑笑,一个人拖着器材低着头回去体育室,她们在周围簇拥着,兴奋地叽叽喳喳。

我们第一次接吻就是在操场中央。黄昏,闲杂人等都回家了。我们都很紧张。我紧张因为我担心是否在犄角旮旯还有个别人碰巧看到,他紧张,那是当然的,因为那是他的初吻。

我永远记得夕阳里,沥青操场上巨大的龟裂的纹和我唇上被他咬破的伤痕。

当时很遗憾那不是我的初吻,觉得是一生都无法弥补的错,好象很对他不住似的,没有在原地等着他的到来。现在想想其实很扯淡,初吻的人,当然不会是后来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不要说初吻,就算是初夜,又怎样?

那时我们还纯情,以为就这样地老天荒了。

他很快毕业走了,每周我都会在传达室收到他自己叠的白白的大信封,那些信我都没有丢,我一共有二十一个这样的信封。然后,一切结束了。

后来我有时间回想,发现他是我遇见的最追求戏剧性的男性,包括操场上那个出血的吻简称出吻,都有舞台剧的性质。他与我分手得迅速而绝情,不出意外地,他又爱上了一个美校的同学,那女孩的家住得很远,又喜欢在市区里玩,就经常回不去家,然后就经常在他们宿舍里借宿。我曾经问“她为什么不在女生宿舍里借宿”?没有答案,反正后来就借到了他的床上。

我很伤心,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现在我明白了,少年的情欲是可以杀死人的。可是那时候,我悲痛欲绝为他在初夜这件事上比我早走了一步。我认为这是报复,就因为我的初吻不是给他的。我真蠢。

我与他就这样断了联系,直到大学毕业后,我顺理成章地先到一家很小的公司辛苦地做做做,好不容易熬到跳槽到4A的一天,同事们为我到一间歌厅开欢送会。黑暗里突然走出一个人,一下子抱住我。我喝多了,反应过度,尖叫着,手用力推着他的脸,他很痛,小声喊着:“宝琴,宝琴,宝琴。”

我安静下来,看见是他。

他在那家歌厅里当DJ,我问他为什么不画画了?他说,被美院开除了,不想再画了。

那天晚上,我跟他回了家。我总觉得我们之间有一件事未做。如果不做,我想这个人就无法从我心头真正彻底地拂去。

第二天清晨,我在晨光中审视他的时候,也想过重头再来的可能。他有浓密的长睫毛,睡相如同婴儿般甜美。我很奇怪,为什么他是个甜美的男人?

然后我就回味着这甜美,脚步轻快地去投入新生活了。

我想我注定只是个早九晚五的平凡的小工,享受爱情带来的渺小的幸福。

第一天我努力表现,工作时间长达十二个小时。十二个小时之后,我再见冯亦欢,地点是医院,他为了歌厅的一个三陪和人大打出手,被一刀捅在肚子上。

那个三陪哭得脸都黑了,不停地俯下身亲他苍白的脸,声嘶力竭地叫着:“亦欢亦欢!”听在我耳中,只觉异常讽刺。我有没有那样叫过他在几次逃不过的午夜梦回时?

警察说这是一起争风吃醋事件。

我目瞪口呆,他又一次晃点了我。

我问他:“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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