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回答。也许他没力气,他流了很多血。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病房。在旁人眼中,我像个冷血到极点的坏女友,而那个三陪是他传奇人生中的红颜知己。
那时,我不能理解他那时的情欲。
他在某条道路上的追求,总是先我一步的。
现在,他又在我面前。
其实我早就知道他也混进了广告业。有一天,我的一个客户突然问:“你认识冯亦欢?”
我还算镇定:“是,怎么?抢你?”
“那倒没有,他们公司没实力。不过……这人不太靠谱吧?”
我不觉得这话与我有关,但她接下来闭上了嘴巴让我觉得异样。
“怎么了?”
她突然一笑,笑得很尴尬样:“他说,是你的初恋男友。”
纵使相逢应不识(2)
我就笑,是气得笑。得不到客户也用不着毁我。
如果他是我的初恋男友,我的初吻给了谁?
最重要是,他为什么要说?
我算老几?不过是个混饭吃的广告业普通从业人员,他想干什么?
但后来,我知道远不是初恋男友这样简单,还有,比如,我是他的弃妇。
我管这种人叫,小鬼。
现在,小鬼摸上门。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面目可憎,再不是那个甜美的翩翩少年。
下班前,他自然地走到我的隔断前。
“宝琴,我们去吃饭。”
“我要回家。”我不需要用任何理由来拒绝他。拒绝他需要理由吗?我就是要拒绝。
“你住哪里?”他温和地。
周围的八婆们佯装无事,全部竖着耳朵。
“很远。”
他笑起来,活泼地擦擦鼻子:“这样啊?那我送你?”
这不是表演是什么?
睬他都多余,拎了包大步出门。
但他竟然跟在后面。
出了公司,我才回头。
“你没事做啊?你第一天来啊!”
他说话是很软声细语的,温柔的表情似曾相识:“我们有误会,你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好不好?”
“改天吧。”我说。
他很坚持,拦在我面前,用那种我熟悉的有点撒娇但又强硬的态度。
他比我年纪小,所以一直有一种奇特的方式稳稳地对待我。
坐在我对面,他说的开场白像台词一样深情并自以为有份量:“我一直忘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