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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修身明理4(第6页)

织之布,做成衣袜寄来,余亦得察闺门以内之勤惰也。

但他对于一个人的勤,并不主张立时做到,主张慢慢造成习

惯。所以他说:

此二者,妇道之最要者也。但须教之以渐,渠系富贵子

女,未习劳苦,由渐而习。则日变月化,而迁善不知。若改

之太骤,则难期有恒。

于勤劳,他又举出若干例子。他说:

家中种蔬一事,千万不可怠惰。屋门首塘养鱼,亦有一

种生机;养猪亦内政之要者。

家中养鱼、养猪、种竹、种蔬四

事,皆不可忽。一则上

接祖父来相承之家风,二则望其外而有一种生气,登其庭而

有一种旺气。

在“俭”字上,曾国藩更是有过人之处。

曾国藩生长于一个勤俭孝友的家庭。及自己结婚生有子女,虽

任侍郎,任总督,任大学士,一直到死,他的家庭生活,仍然和

过去一样,不稍改变,这是任何人都不易办到的。

曾国藩的日常生活:

先说食。曾国藩的日常饮食,以一荤为主,非客至,不增一

荤,时人称之为“一品宰相”。

次说衣。他做了总督,他的鞋袜,规定由太太及媳妇女儿制

定。晚上,老太太、媳妇、女儿,规定要绩麻纺纱。

曾国藩嫁女,规定压箱银二百两。一日三女出嫁,曾国荃不

信仅只有二百两,开箱视之,果然,叹为太少,乃赠给四百两。

次说住。哥哥做总督,弟弟做巡抚,人客子孙增多,旧屋不

敷应用。九弟乃新建一屋,费去三千银两,曾国藩闻之不乐,驰

书责九弟曰:“新屋搬进容易搬出难,吾此生誓不住新屋。”以是

终其身未履新屋一步,卒于两江总督任所。

儿子曾纪泽新婚,曾国藩特驰书与其子嘱其转诫新妇,要学

习纺织酒食二事,要亲下厨房,讲求做酒食小菜。他在南京总督

府任内,其夫人和儿媳们,每晚还要绩麻纺纱,很少间断,此以

视达官贵人豪富之家,妻女的生活,真不可同日而语了。

相传曾国藩三十初度时,曾制添青缎马褂一件,家居不轻着,

惟遇庆贺及新年时穿一次。故藏之三十年,衣犹如新。

凡此,可以概见曾国藩持身治家之俭,实可以风末俗而颓风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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