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没发现他离开时的温暖,是他决绝的敷衍,结局早已了断,他做得像样一点,无济于事的表演。
他请了医生,护士,保姆,吻了她,转身而去,她哭不出声,也叫不出声,因为太痛太痛。
他近乎欢呼雀跃地飞到中国,偶尔机窗外飞过的白云羽翼翩跹,一层一层重重叠叠,长长远远。上飞机前,姐姐传来的沈女士的视频,跟他说好想见他,神态很慈祥,有大病初愈后新鲜幸福的模样,还是那样端庄。
时间有点久,他可以想入非非,旧的新的,不过他只想好的,尽管少得可怜,仍让他飘飘欲仙。是不是人站得高,思想容易变得简单,沉重的都会被甩掉。他很激动,连天娇怀孕时都没有的冲动,划破天际,一眼不到边。
他刚下飞机,着地的感觉成了全新体验,姐姐说沈女士会亲自来接他,他呵呵笑了两声挂了电话。
等候成了一种期盼,盼一种重来,却都是命运多舛。
费了所有耐心,终于一个人回去。路上很挤,打不通姐姐的手机,他望着车窗外,脚趾想抽筋,找不到原因。
司机停下来,前面人和车横七竖八,水泄不通,他终于叹口气,从反光镜里看见别人一样焦急。路上有被雨水从花坛里冲出的蚯蚓,被压成了稀泥。
手机终于响了,他一阵欣喜。
“你快来”
姐姐哭得喘不过气。
他踢开车门,在潮湿的路上狂奔,不分东西,睁不开眼睛。
向天娇躺在床上呼呼直喘,她不想让保姆扶她起来上厕所,她讨厌她们滑腻温润的手,可却真是直不起腰。她,她的孩子,都不够重,扯不住他的腿。天娇分不清自己和沈女士对于他的不同,总之,他走了,不在她身边,她没办法包容,没力气包容。她咬咬牙,用力撑起身子,和孩子说加油,终于起了身,扶着墙往卫生间走,后背的衣服都湿透,骨头悬空。
她对自己放下尊严,等他的电话,要他的牵挂,很痛的时候她真的没有办法,除了想他。她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脸,何时居然被刻上了一种沧海桑田,怎么有那么割人的边缘,怎么有那么刺眼的斑点,眼窝什么时候一陷再陷,什么模样的脸可以让自己这么惊险,她的手指沿着坚硬的弧线,一遍一遍。
她等的不耐烦了,总是出血,有一群陌生人围在她身边,擦洗她的身体,围着她团团转。她不喜欢,又不得不就范。有人在她心里埋下风铃,起风后天旋地转,无风时又只能笔直一线。这是什么生活,她的和他的,如今狂风呼啸,掩埋了她的声音,他便杳无音讯,他丧尽良心。
他像一只离家出走的狗,终于汪了一声,她对着手机,咬了下唇,脸上掠过一层笑容。
沈女士死了,被车撞死了。
原来都是假象,沈女士在疯癫中装着清醒,在她的世界里儿子已经死了,她也要跟着去,可有很多人看着她,她死不了,于是骗别人说自己清醒了,让他们开车送自己去机场,离开了精神病院死会容易一些。在路上她看见许多被车碾碎的蚯蚓,很兴奋,很羡慕,就在车子朝着儿子飞奔的路上悄悄打开车门,跳了下去,正好被后面的车拦腰截断,和那些蚯蚓一样的比例,一样的结局。她的尸体离他只有几十米的距离,他看见她时,血还没停,笑还没紧,只是没了气。
沈女士死了,他看见有人抬走她的尸体,有人把路上的血冲干净。路又通了,他回去付了出租车钱,和司机道歉。他扶起姐姐,和她坐在路边,吸过往的车排出的废气浓烟。
死了就是死了,他和姐姐跪在棺材旁边,烧纸钱,然后推沈女士火化,捧着骨灰找墓园。
他怎么这么熟悉送死人上天的程序,居然没有一点点犹豫,很高很高的效率,没有眼泪的余地。姐姐也不知为何坚强得像变了一个人,妈妈的丧期之后变得很美丽。
他以儿子自居,养老送终是天经地义,他却总记得她死在找他的路上。他尽心尽力,让她走得安心。再没有人会让他想来会心寒,再没有人挑起眉毛让他双腿打颤,再没有人养他八年,灭他童年,再没有人为他疯,为他癫,让他长大之后一圈一圈,甩了怀孕的女人,命悬一线。人死不能复生时,要比生时可爱得多。
沈女士在地下腐烂得差不多什么都不记得的时候,他在儿时的老房子里一天早上醒来,莫名其妙地想起那天被碾成肉泥的蚯蚓,吐了一地。然后是重重的感冒,感觉却像瘟疫一样,所向披靡,嗓子像被封死了一样,让他滴水未进。他红着脸,红着眼睛,像是鬼混附了体。他到沈女士墓前当当磕了三个响头,把左额上的血抹在墓碑上,回家睡了一觉。第二天便神清气爽,像重生了一样。
他窝在沈女士的老房子里,忘了天地,忘了有一个孩子和他有关系,快要出世。
向天娇以为那女人入了土,他就很快回来,没想到死的比活的难缠,天娇恨得牙痒痒,人都成了灰,还这么要人命。她狠狠打他电话,电话摔了好几部,他都在关机。她想知道他是不是也随那女人去了。她永远搞不清他关于沈女士的逻辑。可她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包不住他们的孩子,她需要他回来和她一起撑到底,不为别的,只为这也是一条命。他不能一个人沉浸在死人的平静安逸里,生的重负,她一个人担不起,她怕她赔了夫人又折兵。电话里的嘟嘟声,才让她渐渐看清,这个男人的狠埋在心底,浸满*,他可以置自己的孩子生死由命,只为了一个人陪死人寻开心。
他是真忘了,曾经他那么无法忍受的她的痛,如今他忘了,彻底干净。他的承诺被沈女士的死刮去。他是不负责任的丈夫,轮不上父亲。他第一次把忽视当成有情有义,他不能放着沈女士在坟里,一个人,冷冰冰。
爱尔莎去看她,看她不成人形的样子。爱尔莎又哭了。这一次她信了。她求爱尔莎去中国,找他回来,陪她。此刻的她,依旧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哪怕是让旧情人带他回家,第一个安慰他的人不是自己也没关系,她不在乎了,她只想让他快点回来,让她平安把孩子生下来。她可以忍,可以让,什么都可以的,为了孩子没有上限。爱尔莎握她的手,说会帮她带男人回家。她笑着说孩子生下来以后她做干妈。
他是没有想到,她走进大门时他会那么感动。已经有些晒黑的皮肤印着她独有的笑容,很轻很松。她张开嘴,叫他小锋,时空像转回了几年前的另一个半球。他侧起头,盯着她蓝蓝的眼球,瞳孔依旧。她陪他坐在午后,喝下午茶,吹爽爽的风,在老宅的月季花旁,她的金发很耀眼,睫毛切着阳光的黄金分割。爱尔莎对月季花大为赞叹,和玫瑰一样的花瓣,香味却很浓烈,她非常非常喜欢。他折了一只送她,她笑得眉开眼笑,随手却又把花枝插回土里。
她和他提那个怀着他的孩子的女人,语气充满责备。说他颠倒是非,分不清眼下什么最珍贵,将来一定要后悔。他居然向她解释为了什么。沈女士怕黑,简单干脆。她啪的一声,给了他一巴掌。他是缩头乌龟,狼心狗肺,她真庆幸当初离开他。
她卷起包冲出门外,他一个人望着咖啡杯,听门砰一声关上。很怀念,爱尔莎的气味,几分钟他才回到座位。一抬头,看见她火冒三丈地冲回来,心中高兴,刚想道歉,她一个包飞过来,
“我答应过她要带你回去”
她一屁股坐下,用手扇着风。
他点头,定了第二天的机票,没打电话。
他说想让她去看看她,那个把他养大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