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聿鑫淡淡扫她一眼、关上门,走进屋里,没多久后出现,手里真的拿了把手电筒。
所以,他认为她的要求太过份?
“对不起,我真的、真的很怕黑。”她越笑越可人,由此可证,她的愤怒已经抵达崩溃边缘。
他略过她的笑,细细端详她的脸。她的鼻头是红的、眼眶是红的,刚刚的森林奇遇的确让她吓破胆?
她见他不动如山,拿着手电筒的手还停在半空中。唉,至少吴组长在这点上头没骗她,他的确是性格孤僻到很难缠。
咬咬唇,没办法了,当自己没办法压榨出男人的同情心,能做的只剩下两件事情,第一,和他上床,达到目的。第二,扭头就走,别浪费自己的生命。
她选择第二个。
颤巍巍地抬起手,她打算接走手电筒。
她手一抬高,白聿鑫就从屋里透出来的亮光中看见她的手臂有一大片擦伤。好吧,他承认,一个都市娇娇女就算有了电筒,怕也很难走出这片森林。
在她的手快碰到手电筒那刻,他改变主意。
她抬头望他,这一眼,让他发现她的眼底闪着泪光,而她的嘴角在发抖。如果不是她太会演戏,那么就是她真的很怕黑暗。
白聿鑫没说话,转身进屋,没关上门。
他的意思是……邀请?
呼!向秧秧大大松口气,跟着进屋、关上门,把她惧怕的黑暗关在门外面。他上二楼、她也上,今天一整天,她好像从头到尾都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幸好他的屁股很好看,不然这样跟进跟出,她的眼睛肯定长痔疮。
“浴室在那里。”
简单交代,他从柜子里拿出一堆东西,她接手、他下楼。
“谢谢。”
向秧秧低头,看着毛巾、牙刷、大号的衣服和……内裤,脸发红。这个男人虽然性格孤僻难缠,但其实,是个细心的好人。
她洗得很快,不到十分钟,连头发都洗干净了,她是个俐落的女人,不会把时间浪费在不是赚钱的事情上面。
下楼,他坐在沙发上等她,沙发一侧放着被子和枕头,而沙发前的桌子上摆着一个医药箱,他在她洗澡的时间里,已经将她需要的物品准备就绪。
他有点讶异,通常女人洗澡的时间可以让男人在操场跑上二十圈,而涂瓶瓶罐罐搞保养那套,又可以让男人看完电视新闻,虽然这里没有瓶瓶罐罐让她涂抹,但她的速度快得让人惊艳。
“谢谢你的收留,我保证,明天就走。”
她没说天亮就走,是因为打算在天亮到天黑之间再说服他几个小时,若他还是不同意,别担心,在未来的三个礼拜,她会天天来,将用国父推翻满清的坚定,拿到他的签名。
白聿鑫不应话,打开医药箱,拿出优碘和棉花棒给她。
她笑笑,说:“没事,只是小伤,几天就会自己好了,不必麻烦。”
小伤?他拧眉望住她的膝盖和手臂。女人不是最怕在身上留下疤痕?
刚刚他以为会听见从浴室里面传出哀叫声,但并没有,现在连上药也省,她是个对痛觉鲁钝的女人?
他把药瓶往前推,话简单扼要。“擦药。”
“呃,好吧,你坚持的话。”
向秧秧拿过药水,铺两张面纸在桌面,把手臂放在面纸上,像浇花那样,把优碘浇在伤口上,没皱眉、没倒抽气,只上忙着把他坚持的事完成。
他瞪她。她的行为摆明了就是敷衍!拿过优碘和棉花棒,他接手擦药动作。
他靠她很近,他身上的沐浴乳和她身上的一样香,他穿着背心,让人对他满是肌肉的手臂和刚硬的胸膛目不转睛,她不是素食主义者,而且她的早餐、中餐,只有一个小小的蛋饼。
她那么饥饿、她的胃发出抗议,美食当前,她不应该抗拒,并且她的费洛蒙也催促她把他吃干抹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