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象征性的幌子,也就是用某种东西代表或寓意着本行业。
例如,切面铺的招幌有多种,有的用一罗圈糊上金纸或银纸,下面垂一些红灯花纸条。
罗圈象征煮面条的锅,垂条则象征面条。
还有的用一块宽约一尺多的木板,下垂二尺左右的纸条,纸条黄白两色,白色表示卖切面,黄色表示卖杂面(绿豆面轧条)。
最后是牌匾文字性的幌子。
例如,药铺门前悬挂匾额,北京同仁堂前即悬挂“乐家老药铺同仁堂”匾。
糕点铺(也叫做“饽饽铺”)门前屋檐下,挂着一排红漆金字的长条木牌,每块长二尺,宽半尺,下坠有幌绸,每块木牌正反两面各写着四个字:如“龙风喜饼”、“大小八件”、“芙蓉糕马”、“重阳花糕”、“玉面蜂糕”、“中秋月饼”等。
明清时期,各店铺一般都非常注重店名招牌,而且店铺开张,必要大势宣传,《汉口竹枝词》第六十三首记载:
“开张各店彩灯悬,鼓乐花筒到处喧。敬罢财神争道喜,灯笼热闹五更天。”
尤其药店,对店名格外考究。
《汉口竹枝词》第三十四首记载:
“玻璃八盏夜灯明,药店全凭铺面精。市井也知‘仁者寿’,招牌一半借山名。”
这首词的后两句意思是:世人都知道《论语~雍也》中孔子所讲的“知(智)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
这段话,药店老板为了招揽顾客,用“山”作店名,写在招牌上,表达“仁者乐山”、“仁者寿”的意思,标榜本店出售的药品能药到病除、延年益寿。
与此相反,也有的药店店名很通俗,却同样收到意想不到的宣传效果。
如汉口后湖三元殿(今汉口满春路)一带一家专卖草药的药店,其招牌为“一把抓”,生动形象、很生活化地将治病速愈的意思表达了出来,而且通俗易懂。
此外,有些著名的日用杂货店、食品店、药铺都喜欢用创办人的姓名作招牌,如罗天源帽、何云锦鞋、洪太和丝绒、牛同兴剪子、王恒丰烟袋、罗明德牛烛、马公亮香货、叶开泰丸药、汪玉霞茶叶。
这些人名招牌标志着店铺历史悠久,拥有上乘的商品质量。
当然,也有个别店铺、厂家为了让主顾便于识别它所生产或经营的商品,还立有所谓“商品标记”,俗称以什么为记。
例如,中馥楼烟铺以“金凤”为记,闻异轩香蜡铺以“金驴”为记,宝瑞兴京酱园以“大葫芦”为记。
当时的商品标记都是形象化的立体模型,陈放于商店门口或柜台中央,但其商品本身倒不一定有这一标记。
明清招牌广告开始将商店的招牌做成黑漆金字,或在竖招上写明本店的经营范围。
这种特殊的招牌,大都竖于柜台正中的尽头,靠墙的一面,漆金牌子,黑漆底子上写着四个泥金大字,用以表示其行业,名为“青龙牌”,又叫“站牌”。
几乎每一行业的青龙牌都来源于与该行业有关的典故。
青龙牌除必须用典精准贴切外,字面还要典雅富丽,例如一些大银号的青龙牌往往写有“珠光宝气”、“金碧辉煌”等字样,帽子店往往用“冠冕堂皇”四字,绸缎店的青龙牌则多是“世掌丝纶”之类,药店一般是“杏林春色”,酒店往往是“太白遗风”、“飞觞醉月”、“香溢壶觞”之类,等等。
很多商家在置备招幌之前,对消费者的心理也是有一定了解的。
像是明朝小说《生绡剪》第13回提到,杭州附近塘栖镇上一家铁铺门前,“贴一张大字道:本店不打一概屠宰刀器。”
顾客一看到这张招贴,必然深信店主生性善良,慈悲为怀,不杀生,由他销售的铁器也肯定货真价实。
这不失为商家善于利用顾客心理来做广告的一个典型例证。
也有的店铺请名人题写匾额来宣传自己。
还有《扬州画舫录》记载:
“(扬州)名肆,如伍少西毡铺匾额‘伍少西家’四字,为江宁杨纪军名法者所书,戴春林香铺”。
“而“戴春林家”四字,传为董香光所书云。”
请名家题写匾额,无非是为了借名人在人们心目中的深刻印象,广为宣传店铺。
而类似的这种请名人题写匾额的习俗一直流传到现在。
同时,还有很多商铺都用“冲天”招牌。
这样的大招牌多是一些大铺子使用,高过于房,宽有三尺,黑地金字,写着所售货物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