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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五章战争要开始了(第1页)

归化城外有很大的一片开垦土地,上面已经种植了今年的夏季小麦,等到秋季就可以收获优质的小麦了,而城里的人也可以吃油油的大碗宽面了。

想着城里人心里就美得很,这时田野上,农夫们一个个拿着锄头准备回城了。

“哎,老王走啊。”

这时有农夫大声叫道,老王这时还在闷头的锄地,处理杂草,这些该死的杂草总想跟他的麦苗抢土地,抢营养,这就很讨厌,必须斩草除根,才能让他的麦子长得更好,打出更多的麦子。

现在归化城好啊,他以前在陕北的米脂县过活,那个地方是真穷啊,穷到什么程度,穷到知县穿的裤子都露着腚呢,当然那是他们开始不知情况,后来县里出来了大贼寇,叫做李洪基,哦,对了现在有人叫他李自成,带兵打进了米脂县,这才在那个穿着破衣的知县家里搜出了一万两银子。

一万两啊,足足两大箱子,白花花的银锭,当时他就在远远看了一眼,就觉得心脏跳动都加快了,不知道这该死的知县这么有钱,为啥穿衣服的裤子还要打着补丁。

后来,后来就更有趣了,知县被大贼寇李洪基,李自成啊,枭首示众,脑袋挂在了城门口之上,自己当时还跟着鼓掌呢。

至于为什么鼓掌?不知道,反正感觉自己脑袋上的父母官被干掉就有一种畅爽,可能是对这些以前作威作福县官的一种仇恨吧。

其实不单单是县官,大明任何一个官被杀头,老王觉得都应该鼓鼓掌,也不管这个人是好是坏,再说这年头大明的官有好的吗?

县官被杀了,老王以为自己就要过上好日子了,可是没想到灾难来了,县官死了,李自成得到了银子,可是并没有得到粮食,这些年,年年有灾荒,那里还有粮食给大军吃啊,大家伙吃的粮食都不够,县衙的官仓就更加没有粮食了。

然后呢,李自成的大军也缺粮食了,开始李自成说大家都是老乡,他用银子买,不过这年头银子再好,那里能顶得上一口粮食,毕竟饿肚子的时候,你可以对着掺着麦麸的杂面馍馍咬一口,肚子也会饱一下,可是从来没见过有人对着银子咬一口,肚子就饱了啊。

因此大家伙都是不愿意跟李自成换的,然后灾难就开始了,李自成见自己的部队换不回粮食,顿时就翻脸了,开始派人挨家挨户的抢劫,人家不给,他就杀人,然后烧了这家人的房子,告诉这家人,这是帮他们。

只有把房子什么的都烧了,大家伙才能跟着大军走,跟着大军走就可以抢劫下一个县城,那里有粮食,有肉,有银子,还有女人,只要你们想要,都可以给你们。

于是整个米脂县就完了,全县百姓都被贼寇洗劫一空,老王家的六十岁老母亲,就被贼寇一刀砍死,那个可恶的贼寇还笑嘻嘻的对自己说:“恭喜啊,兄弟,死了这老帮菜,你就算熬出来,跟着统领大人,杀官军,抢粮食,好日子就来了。”

说完周围一群禽兽都抱着拳哈哈笑道:“恭喜,恭喜。”

听着周围人刺耳的笑声,看着倒在血泊中的老娘,老王心态崩了,可是当贼寇想裹挟百姓,谁能逃得掉呢?

于是老王就在贼寇的裹挟下,加入了贼寇,可是老王恨他们于是在一次劫掠县城的行动中,老王跑了,跑了也就跑了,李自成也没有追,就这样老王又从贼寇变成了流民。

可是逃难的日子不好过啊,没有吃,没有喝,就在老王以为自己要饿死的时候,他遇到了一批人,他们说要招收人到塞上开荒种粮,每开荒三亩地,自己就能得到一亩,而且不用交税,最最关键的是,只要愿意去,现在人家就管饭。

管饭啊,对于当时的老王来说,管饭,那就是天大的事情,在当时的老王眼里,除了食物,就是土地,至于其他的老婆孩子热炕头,那是地主老爷能过得日子,他这辈子也过不了了。

于是他就跟着一个商队来到了归化城,到了这里之后,他们被分配了房子,平时就是负责开荒,然后还可以帮着修城墙,这里有汉人的里长,他们说他们是蓝田人。

蓝田老王听说过,那是陕南天堂一样的地方,据说那里老爷为官清廉,而且对百姓极好,那里的百姓都过着神仙一般的日子。

老王曾经想过往那边逃荒的,可是中间却隔着王嘉胤,高迎祥的贼寇大军,老王怕被大军再次裹挟去了,成了马前卒,炮下灰,所以就没敢去。

结果却阴差阳错的来到了这片土地,老王很开心,于是老王就努力开荒,这片大草原太辽阔了,一群人开荒也只能开垦一小片,比如他一番努力就开垦了十五亩地,于是他就得到了五亩地,属于自己的五亩地。

可惜那时候归化城还是蒙古人说了算,虽然有里长,大里长的帮助,汉人被欺负渐渐少了下来,可是蒙古人依旧不把汉人当人,一直对着自己这些人喊:“卑贱的奴隶。”

气的老王都想跟他们拼命,结果老王没拼命,蓝田大军到了,抓了蒙古人,还打死了三千多鞑子,收拾鞑子尸体的时候,他偷摸看了一眼,那尸体铺满了半个荒地,血液把草地都染成了暗红色。

现在好了,土地有了,粮食也够吃,蒙古人也被县尊大人抓起来,再也不用看他们对自己吆五喝六了,好日子眼瞅着就要到了,而且最开心的是街坊张大娘还帮自己说了媒,是隔壁街道马家的姑娘,自己曾经远远的瞧了一眼,很能干,屁股还大,一看就是个能生养的。

咱老王的幸福时光就要来了,想想就开心,不过马家说要十两银子的彩礼,这个还差点,不过也差不多了,这三年自己兢兢业业,卖粮食给商会,攒了一些银子,大约有八两多点,等今年,今年麦子熟了,留下自己的口粮,其余的就可以卖给商会,彩礼就够了。

到时候自己就可以讨上媳妇儿了,想想老王就很激动,日子正在一点点的变好,想想老王心里就美的慌。

可是现在地里的杂草就是自己最大的敌人,这些该死的杂草,拼命的想要吸收麦子的养分,他们要是把麦子的养分吸收了,麦子就长不大了,麦子长不大,自己就不能卖钱,不能卖钱,彩礼就不够,马家姑娘就不能娶了。

不能娶马家姑娘,就代表着自己要打光棍,这想想老王就有些黯然神伤。

我与杂草不共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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