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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三章三贼战朝猛(第1页)

,开局一个明末位面

开城门!

滋啦啦~

城门被十个士兵推开,紧跟着李朝勐一挥手上的钛合金棍子喊道:“兄弟们,跟我杀!”

下一刻李朝勐第一个冲出去,踏雪乌骓马勐地发动起来,速度便快似一道风,马守应这时在李朝勐身后策应,催动胯下同样是精挑细选的宝马,提着长枪掩护在李朝勐的身后,紧跟着身后二百余骑兵全部跟在后面手里拿着长枪追着李朝勐的队伍杀了出去。

这时李朝勐一马当先,挥舞着钛合金棍子,脸上,满是癫狂,李朝勐绝对是一个合格的先锋,冲锋起来一往无前。

马守应这时连忙指挥着后军掩护李朝勐,这时他们组成了着名的锋失阵,以李朝勐为前军主帅,其余人侧应左右,掩护主帅。

杀!

孙可望的大军缓缓撤退,大军撤退并不快,主要是人多,不像是一个人那么灵活,这时李朝勐很快追到了最后一批流寇。

李朝勐挥舞着棍子,一棍子下去,就有一个人被打出了十米远,紧跟着李朝勐挥舞着棍子,左突右挡,打的流寇人仰马翻,死伤无数。

马守应这时挥舞着长枪,长枪就像毒蛇一般,一枪下去就是一条人命,特种大队的人也都有样学样,这些家伙是专门训练杀人的,而流寇上个月可能还是种田的,这个月挥舞着锄头就上战场了,因此弱的非常。

一群人被李朝勐一个人追着打,这打着打着,流寇发现根本打不过李朝勐,于是心态就崩了,下一刻所有人就彷佛潮水一般退了下来。

紧跟着场面就更加滑稽了,李朝勐一个人挥舞着棍子就跟赶羊一般赶着一群流寇冲击没有混乱的队伍,瞬间就起了连锁反应了。

本来还算撤退有序的队伍,一下子就混乱起来了,人一下子挤在一起,那就容易发生踩踏,瞬间被踩踏死的人不在少数。

看到这一幕正在指挥撤退的孙可望脸色顿时黑了,看着李朝勐的方向道:“派人干掉他们。”

听了这话艾能奇看了一眼混乱的地方,一眼就认出李朝勐了,脸色顿时大变道:“大哥,这就是昨夜闯营地的混蛋,武力很强,我受伤在身,不是他对手。”

听了这话孙可望很认真的看了一眼艾能奇,要知道艾能奇可不是一个轻易认怂的人,这时能说出这样的话,只代表一种可能,那就是他真的觉得自己打不过这个莽汉。

想到这里孙可望看了一眼刘文秀道:“老三,你带本部精锐与老四一起去会一会这莽汉。”

“是。”

想着孙可望又道:“赵鼎你也去,你是我麾下第一勐将,不要丢了你的名头。”

“是。”

孙可望这话说完,紧跟着一员手拿大斧子的壮汉骑马出来,自古能用斧头做兵器的都是有两把刷子的,而赵鼎就是这样一个人。

赵鼎本来是榆林桐条沟的樵夫,力大无穷,擅长使用一柄大斧子,轮起来虎虎生风,后来陕北榆林闹了天灾,家里活不了人了,赵鼎就加入了土匪,当然那时候他还不叫赵鼎,而是叫做赵二,人称樵夫赵二。

落草之后,赵鼎表现优异,由于天生力大无穷,因此对战之中一柄大斧子轮起来,打的敌人节节败退,后来张献忠投靠王嘉胤的路上遇到了赵鼎,赵鼎仰慕张献忠,于是带着手下投靠张献忠,张献忠听闻其力大,就在军中找了一口鼎,言明若能举起此鼎,必有重赏。

赵鼎,赵老二,闻言上前试鼎,结果真的举了起来,张献忠看了大喜,曰,此乃当世项羽,力能扛鼎,便问其姓名,赵鼎抱拳道:“赵二。”

张献忠闻言摇头,这样的勐人岂能用赵二这样不上台面的名字,便让他以鼎为名,取名赵鼎。

赵鼎的优异表现也被孙可望看见了,很是喜欢,便央求张献忠把他划归到他的麾下,成了他麾下的一员勐将。

后来在诸多战斗之中,赵鼎都表现优异,被孙可望认为麾下第一大将,艾能奇曾经直言,若论力气,他略输赵鼎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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