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独涉及到董婉的健康,她老人家就很较真,虽然没说什么要和她一起住的话,却隔三差五地就要派人去看看情况,吃的喝的,每一样都过问,都上心,偏偏那种过问,并不会给别人束缚的感觉。虽然相处的时间还很短,可董婉要说,她喜欢这个干娘,在现代,她父母去世得早,只有她和妹妹相依为命,所以,她来了这边,总是忍不住对年长却慈祥的人没有办法,
她觉得,自己很享受有人担心,有人愿意照顾她的感觉。
连孙妈妈都认为,自家小姐自从有了长辈,日子过得更舒坦了,笑容也变得更多。
如今,孙妈妈改了口,管董婉叫小姐,董婉听了还有点儿别扭,其实应该叫夫人,孙老爷子给安排的身份,算是个寡妇。
“先生,我帮你。”
高雯不满地皱皱眉,伸手小心翼翼地给董婉擦药,一边擦,还一边用嘴吹一吹,好像这么一吹,疼痛就飞走了一般,就像个天真无邪的孩子。
“先生,时粹报我没有买到。”
董婉笑了笑,揪了一下她撅起来的小嘴儿:“你又不喜欢读那些杂文,等新一期的滨湖画报出来,我就送你。”
高雯顿时眉开眼笑。
不过,时粹报还是要的,回头去报社看看有没有,她一期也不要丢,要不然剪贴本就会不齐全。
就像有收集癖的人,要是收集的东西不成套,那就会浑身不自在,高雯小姑娘如今也犯了同样的毛病。
她连自己的素描本,也学董婉一样,在外皮包一层牛皮纸,学着她家老师,用红枫叶压干了,贴在硬纸片上做书签,
穿衣服,以前除了校服外,一定要穿旗袍或者汉服,再不碰洋装,可前阵子因为董婉订做了白色的连衣裙,她也去订做了一件。
涂好药膏,高雯还是腻腻歪歪地不肯走,就去桌子上看放在一边,用针线封起来的一本信纸。
都是读者来信。
高雯扫了两眼,竟然是时粹报的读者来信居多,她还以为只有陆小凤传奇的读者,才有足够的热情天天写信。
那些读者们,有很多都把董婉当成人生导师一样,忍不住把自己的烦恼,自己的痛苦,自己遇到的各种麻烦写下来。
高雯看了,眼睛都有点儿红——原来天下这么多人,有这么多的不幸,口中却嘀咕:“他们写这个做什么,我们先生就一个人,难道还能帮所有人的忙?”
董婉失笑:“他们也没打算真让我帮忙,只是想写下来,邮寄出来而已。”
她现在的角色有点儿类似知音姐姐,大部分时候只要认真倾听,读者就能满足,偶尔回几句充满哲理性的语言,读者们便会觉得心中宽慰。
但其实——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至少这个时代真正的,令人绝望的麻烦,她解决不了。
董婉很少回信,却在专栏下面留了一小块儿地方,匿名记录读者们邮寄过来的,心酸的故事,这时候的文字,到和上面那些励志的,充满激励性的,温暖的文字不同,反而充斥着一种伤感。
编辑看了也没说什么。
更难得的是,读者居然同样喜欢。
大概每个人心中都有互相矛盾的两面吧。
时间差不多了,马上就到了上课时间,董婉收拾了下书本,就赶两个丫头出门。
赵兰一直有点儿心不在焉。
董婉看了她一眼,也不以为意,这孩子不容易呢,幸亏她申请了学校宿舍,现在住校不回家,要不然恐怕就更难。
“今天我要上街逛一逛,带你们一块儿去瞧瞧,行了,快去上课。你们下一堂不是英文?赵兰,你的英文太差了,要好好补补课才行。”
赵兰一回神,脸上就红了红,难得学小女儿样嘀咕:“谁愿意学那些鸟语?”
高雯洋洋得意:“老师会英文,我也要学会,不只是会说,还得会写!”
她要想学到董婉的程度,恐怕有点儿困难。
董婉她从小在家就说双语,谁让她祖母是美国人,后来,又因为带妹妹去治疗,去英国生活了三年,虽说疲于奔命,可英语到说得和母语也相差不大,可惜她不是什么天才人物,后来又在法国呆了好一阵子,终究没学会法语,只懂一点儿日常用语,还说得磕磕绊绊,这还是很多法国人也不知道是不会,还是死活不肯说英语,才逼得她不得不抽时间拼命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