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个孩子。”他坐下来,抽根烟,一时找不到烟盒。华倩乖巧的递过来一只素白冰纹的器皿。他点点头,又看她。华倩穿了一件月白色的布衫,在今天很是讨巧,添了几分楚楚可怜的味道。程先生的心头,又添了两分好感。这个女孩子还是让人舒服的。
他们并没怎么说话。一时静下来,只有鸟鸣和花香。华倩没有觉得不自在,听见程先生慢慢的说:“我很少带人来这里。”
华倩最是懂得察言观色的,她听得此言,便微笑一下,并不接口,因为她看程先生的脸色很放松,没有欲望。她便明白如果现在说什么,会破坏那份默契的。这是很难得的默契,对于程先生和她来说都是。
过了一会儿,她说:“这儿有很多书。”
她很懂得说话,在程先生面前,她明白,女人不必扮聪明,只需扮傻。因为程先生太聪明,他有一双太洞穿世情的眼睛,他能穿透一切,你的任何细微的欲望都瞒不过他的眼睛。今天,强者有点累,难得有点,却是她的机会。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六章
“你喜欢看书?”程先生又问。
华倩羞涩的一笑:“看不懂,您的书,都是线装的,竖版,像小蚂蚁一样的字,我不懂。”
她说得这样温婉,是谦虚到了极点,她的笑容带着微微的羞涩,让他心中一热。她那月白色的衣衫,沾了茶的香,在这中午的阳光中,反而有种淡极始知花更艳的艳美。他真有一点爱上了她。有一点,只是一点,像丝棉沾着墨,在他石头一样坚硬的心中,抹上了淡淡的一层。虽说日后很快会隐去,但这一刻,到底写上了。
“很容易的,我来教你。”程先生随手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是《唐诗三百首》,很老的版本,也许很久没看了,翻开来,纸张有些脆黄,沙沙的,如很多蚂蚁在窃窃私语。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他的手指到这两句,是白居易的《长恨歌》。她的心一咯噔,长恨,她不喜欢。但是程先生眉目如常。对于他来说,对女人,很少会动真情。这个动了,也是瞬间那么一下。就在这么个环境中。过后,还是很快会过去的。
他伏在她的背上指给她看。很是暧昧。他人胖而坚实,但是她瘦。她的背是薄薄的细细的,瘦伶伶清艳艳的,很快不胜负荷。她颈中露出的皮肤白如腻脂,还有淡淡的香气。她的头发又是这样黑,黑得像乌鸦的翅膀,浓密又丰艳。这是青春啊,就那么几年,不施脂粉却美得逼人眼的青春。程先生的心里起了一种恍惚和伤感。这儿,书是老的,家具是老的,笔和墨都是老的,包括程先生也是老的,只有眼前的这个女孩,就如一轮冉冉上升的太阳,澎湃的都是青春。他听见自己骨子里的渴望。是的,他的骨子里有一个衰老的怪兽,需要新鲜的血液。
华倩就这样献出了她的第一次,在那个幽静的书房。她准备了很多的版本,比如欲擒故纵,比如层层叠进。她是个心眼很多的女孩,也是个会耍手段的女孩,但是,她毫无防备的,就献出了她的初夜。哦,不是夜,那时候太阳那么好,他们就在书房的地毯上,那团团金花的地毯,厚的,毛绒绒的,就像动物的皮毛一样。她看见自己雪白的身体,玲珑的身体,映衬在金花中。那图案很典雅,也很古老,就如程先生的书房一样。但是,再古老的地方,世世代代,都有女人献出她们的身体,是吗?
在程先生的激情和喘息中,她很茫然。她曾经无数次的憧憬自己的初夜。或者在一个城堡中,桃花心木的大床上有雪白的帷幔;或者是那种新式的圆床,非常软非常软的圆床,可以从这头滚到那头,灯光是粉红色的。她从没想到的是她会在地毯上,她殷红的血流了出来,很快被吸干了。那些团团的金花就如不动声色的笑脸,一张张吸血的、道貌岸然的、权贵的笑脸。阳光照在这个男人的背上,就像油画一样,是一大片的,他的头发成了琥珀色。他抬起头,他的眼睛也是琥珀色的。程先生是兽,因为华倩童年时听过传说,兽的眼睛会变颜色的。
“你是第一次?”程先生有些惊讶。
华倩的泪顺着耳朵下来。她很委屈。她很努力的保护自己的处女之身。她可以和男人勾肩搭背的喝酒,称兄道弟,甚至肌肤之亲,*都可以。但是她的身体,她一直藏得好好的,却被这个男人轻易攻克。
程先生随手给她披上了衣服,随后,他掏出烟,坐在红木圈椅中,一口口的吸着。一阵风过来,那本唐诗“哗哗”的乱翻着。程先生淡淡一笑:“我倒真成了唐明皇了。华倩,你多大?”
她说了。程先生似乎有点触动,喃喃地说:“还这样年轻啊?”
“你要什么?你看,下一部电视剧,我给你安排第一女主角,怎么样?随后力捧你,若干年后,你会红到发紫。”程先生慢慢的说,很和蔼的笑。
机会来了。只要她一点头,就立刻会成为万人迷。但这一刻,一向精刮的她不知为何,竟会有一种极力表白自己非功利之爱的心。她是昏了头,日后她想起来,自己是昏了头,这样一个大红大紫的机会不抓住,那是因为她还有一种羞耻之心。这样的市井之道,用身体来做交易她那时还有些不齿。
第七章
也或者,她那时,爱上了这个男人,这很危险。这个男人,已是不惑之年,除了名利和权势没有什么能够打动他,但她执意的,要在这高空钢丝走一走。
程先生的眼里有了一种温暖的东西,他把她的扣子扣好,然后让她坐在膝盖上,一遍一遍的抚摸着她的头发。在阳光中,她有流泪的感觉。她以为是爱。很多年过后她才想起来,程先生不过是拿她当宠物,当成一只皮毛光滑的波斯猫。就像很多迟暮的人喜欢养一只宠物一样。
那天的秋日正午,阳光灿烂,她流泪了,她听见桂花缓缓的落下,缓缓的落下。就如她的青春,缓缓的落下,缓缓的落下。那一天,她已经老了。
华倩爱了。那年她二十二岁。
也上了几部电视剧,名气也不小了,报纸上网络上都有她的倩影,问起她的男朋友,一律笑着说:“我还年轻呢,我才十九岁。”
说谎,有什么?娱乐圈里的女人把自己说年轻个十岁没什么了不起。她暗暗的笑,有一天,她会以程太太的身份*娱乐圈,她会让他们大跌眼镜。
和他在一起,她是有危机感的。别看他比她大几十岁,身边蛱蝶穿梭,没有个歇停处。当然,他现在最宠的是她。那些女人,全不见了,她以为。
他那样骄傲的一个人,肯为她亲自下厨。他为她做过一道金丝嵌燕,极其繁琐。一根根细细的豆芽用针剖开,再嵌入细细的火腿丝。做这道菜时他戴着老花镜,神色平和,真是中年了。然后就是那一点老让她放心,让她安稳。她知道,这个男人年轻的时候,她抓不住他,现在他老了,她喜欢的就是老了的他。他太会宠女人了,他真真实实让一个女人有做公主的感觉。和他相比,那些毛头小伙子,都有一股毛拉拉的青涩气。
他说这道菜是艺术,所以要这样精心。她含笑点头,随后走过去,倚在他的身边,轻轻的说:“怕把我宠坏吧?爷。”
她喜欢叫他“爷”,让她有崇拜的感觉。爷是一座高山,高山仰止,她再怎么风情万种,在他面前,也只是个小女子。她喜欢。
他宠她,到了挥金如土的地步。他可以为她包下京城最大的“天上人间”豪华夜总会庆祝她的派对,还可以空运最美的玫瑰博得她的一笑,甚至能用一个班子为她量身定做一部电视剧。他对她,不可谓不经心。
可是她的欲望渐渐高了,她想做程太太。
程太太是有人的,而且是将门之后。高高大大的,站出来气势威猛,就如她打下江山的父辈。程太太也朴实,平时淡淡的,不太多话,华倩想这把年纪,他对程太太已没了感情。
有时程先生喝得性起,也会说当年创业的艰辛。言下之意,和程太太完全是政治联姻。他说,以前她老子在,总有三分怕的,现在……。”他的话多半说到这儿,华倩想,也许他是说,现在她父亲不在了,对于这个老婆,没什么可怕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