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本来修米本来不想和修缘一起审问这家伙的,但是修米从看见这个家伙的第一眼,就对这个家伙从心里升起一种特别的厌恶和敌对的感觉。修米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半天才想明白,原来老鼠和黄鼠狼别看名字里都带个“鼠”字,但却是千万年来解不开仇敌。
其实说是仇敌还真抬举老鼠了,应该说千万年来,老鼠一直是黄鼠狼的一种食物。跟老鼠和猫的关系一样,而且比猫的威胁甚至更大。黄鼠狼可以凭借着他们柔软的骨骼,轻易的侵入到老鼠的洞穴里来个瓮中捉鳖,而猫却没这种本事。
所以修米就本能的对这玩意感到感冒,所以他跟来看看修缘是怎么审问这个家伙的。
看着面前这家伙油亮的皮毛,修缘在心里赞叹,怪不得冯晓童那家伙让我注意点,这家伙的毛皮硬是要得。不过修缘又从心底对这家伙升起了一点怜悯之心,自己当年不是也因为一身皮毛招人眼球,而惹来无尽的追杀吗,怀璧其过啊,吗的,这些人类怎么都对动物的皮毛感兴趣,就是冯晓童那个家伙都一样。
人类用动物的皮毛做衣服,做装饰,好象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千百年年来久以为人类所接受,成为共知。因此不少动物出名就是因为自己有特别出色的皮毛:水獭,狐狸,老虎……因此不知道有多少动物为之绝种为之而濒临灭绝。
人类的私欲是最可怕的毁灭武器,在它的面前,一切都将显得无力,甚至包括这个生养孕育他们的地球。
如果动物也开始对人类的皮感兴趣,甚至只是妖怪见开始流行穿用人皮做的衣服,那么人类知道后会是什么心情,什么反映,什么表情啊!修缘在自己心中恶毒的转悠着这个想法念头。不知道修缘的想法被那些对皮毛充满狂热崇拜的人知道后,会是什么样的感想了。
“行了,你也醒了,问你点事情,你最好老实回答,说实话都是同类,我真懒得对你用刑。”修缘对这黄鼠狼说,语气很轻淡,但是却充满威胁。
黄鼠狼无奈的点头,他知道自己没有别的选择,他没有什么信仰,不是英雄,甚至根本不知道节气这个词,所以不存在为了保守谁的秘密而搭上自己的小命这种心理准备。所以对方想知道的,他绝对会说,哪怕明知道说了是死,但是如果要他选择,他宁愿选择一种毫无痛苦的死法。
熬刑?他可不敢有这样的想法,身为妖怪的他,当然知道有多少让你生死不如,后悔自己生下来的手段。阴指搜魂,邪火炼魄……那样的手段下,自己最后连一丝魂魄都难以剩下。所以不如点头回答来的痛快。
“好,我喜欢干脆的家伙,说你哪来得海洛因,再有为什么对那丫头下手。”修缘问。
“海洛因是我们自己生产并提纯的。原料据说也是我们自己种植的,但是具体的种植地点我不知道,我还没到那个级别。对那丫头下手的理由很简单,她长的漂亮,我喜欢玩漂亮女人。”黄鼠狼张嘴说话,回答的倒也干脆。
“你们?你们代表什么?都有谁?”修米皱着眉头问,他可不喜欢蹦出一大群黄鼠狼精,想想都觉得别扭,老鼠成精的才几个啊,那样老天爷就真的太他吗不公平了。
“我们?我们的‘人手’不少,可以说是专门倒腾毒品的,上层里有几个是比我还强大的妖怪,而中下层就是那些所谓的黑道人世。现在我们的势力很大,据说是控制着不少大城市的毒品网络。我只是负责这个城市的,别的我不说太清楚。”黄鼠狼现在是知无不言。
“对了,金眼雕你听说过吗?”修缘想起什么似的问到。
“不但听说,而且见过,那个家伙是组织在S市的负责者,不过好象早就被S市的妖王子给干掉了,现在那里是妖王子的地盘,那家伙据说心狠手黑,现在没谁敢到那里接手,而我们的老大也下命令,严禁我们招惹上他。”黄鼠狼马上回答,不过根本不知道眼前的这个家伙就是他老大严禁招惹的“人物”妖王子修缘。
而修缘嘴里说的那个金眼雕就是修缘在S灭掉的那个最大的毒枭,也是个实力不错的妖怪。现在修缘终于知道那家伙的出处了,和着和眼前的这黄鼠狼是一伙的。
“老大?你还有老大,说来听听。”修米是做老大的,所以对于老大这个词比较感兴趣。
黄鼠狼想了想,才张嘴说到:“是有老大,但是我却没见过,不过只是听说过,我们的老大名字好象叫猫王。”
“猫王?猫王?”修米嘴里念叨这这个名字,怎么这么耳熟,对啊,自己胖揍过的那只灵逍门的大黑猫不是就自称猫王吗?自己的一身麻烦,和法门的所有恩怨,几乎都是从这家伙身上惹起的。好多年没这家伙的影子了,难道是他?不会吧,几年前那家伙连内丹都没结成,还不具备化形的能力,现在怎么有可能成为大毒枭。一定是重名的家伙。
修米下了这个结论后,就不再思考这个问题。
修缘则开始详细的询问他想知道的一切,什么运货途径,销售方法,洗钱方式,有那些人的参与……边询问还边记录。没法啊,要想清扫毒源,这些是必须要了解的。
修米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心里琢磨着,吗的真不错,看这贩毒组织里的这些家伙,猫王,黄鼠狼,雕,是不是还得有蛇什么的啊,全部是他吗老鼠的天敌,要是再有个成精的老鼠夹子在里边跟着搀和,那可就真的齐活了,吗的,怪不得老是和我碰上,八字不和啊。
是啊,这些猫,黄鼠狼,雕什么的八字要是和老鼠的八字能和到一起,那真是天大的怪事了。
看到大家都告辞走了,冯晓童的脸色开始变的难看起来,虽然现在他的身边有两个比鲜花还好看N倍的女人,如果只有一个,那么如此夜色,如此时机,确实是男人梦寐以求的机遇,但是冯晓童现在更牛叉,身边竟然有两个。
胡芳是媚眼如丝的看着他,眼神中说不尽的温柔,道不完的情意。张宁坐在那里低着头,微微露出的脖颈都变成粉红的颜色,不时偷偷的用眼神瞄一下,但是却又马上收回。
冯晓童觉得现在他的心跳加速,双手出汗,坐着浑身别扭,站着更是浑身难受,双手没地方放,双脚没地方摆,尤其是胡芳那只有在某种非常特殊的运动后才出现的眼神,更是让这家伙全身发毛,猛然间想起,这妮子最近时常登陆那些SM网站,还有好象对上边的某些邮购产品非常感兴趣,马上,冷汗都从他的鬓角流下来了。
终于,张宁艰难的而羞涩抬起自己的脑袋:“天色……已经很晚了,你们……是不是该休息了,我想……告辞了,谢谢你们救了我……”
说完张宁起身就打算往外走。冯晓童张了张嘴却没发出声音。他确实不知道怎说,难道当着自己老婆的面,把一个小姑娘在自己家留宿?
“不,你可不能走啊。”胡芳的声音传进两个人的耳朵里。“你的毒瘾根本不知道什么时间发作,天知道那种情况下你还记得不记得或者能不能调动体内的真火,再有你要是现在走了,某人可就睡不好觉了。”
胡芳的最后一句,估计连舌头感觉最差的人都能咋吧出酸味。
张宁的脚步只有停了下来,她现在真不知道自己是该往外还是往回走,进退两难。
突然张宁觉得自己身边香风浮动,自己的肩膀随即被一只滑腻而有力的手臂揽住。“妹子,在这住段时间吧,等把毒瘾完全去掉,那时候你去留随便了。”胡芳在张宁耳边吐气如兰的说。
…
用句牛群冯巩的话来说偶自己的这本书,那就属于完全架空里面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