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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1页)

没怎么用功读书,有几分姿色、有几个钱、身边又没人管——每天灯红酒绿,剧院、餐厅、舞厅一条龙。他确实很招桃花,跟顾小七恋爱那会儿,他没怎么让她省心过,他也的确谈不上深情。他对顾小七……可能一开始,确实只是看她漂亮,正如銮禧所说,国色天香、倾国倾城,并不为过。她的美,让人为之倾心,但如今反思,他对她,可能还谈不上爱。

至少如今有了宗兰,两者一对比,他才明白之前可能不是爱。

后来,顾小七被家里逼婚。

她说想私奔,他没有一秒犹豫答应了。而其中,是爱的成分更多,还是责任、担当、怜悯,想拯救她的成分更多,他也说不上来……

他很小便一个人到北京读书,有两个仆人跟随,照顾他饮食起居。他性格外向,朋友众多,但一个人背井离乡,有种漂泊感,似乎一直伴随他。即便放假回了老宅,三太太对他嘘寒问暖,但在老宅,却也有种陌生感、漂泊感在周身萦绕,消散不掉。

他其实很缺母爱,缺关怀。

但对三太太呱噪的爱,他又有点不耐烦。

他小时候很喜欢大姐,大姐脾气喜怒无常,有时看他可爱,会对他百般照顾,有时觉得他烦,就又会很凶他。

后来,他遇见宗兰。

他才发现,自己对宗兰这种有点厉害,又有点温柔,性子坚韧,又很有分寸感的女人,简直没有抵抗能力。

她的爱像放风筝,张弛有度。

再后来,又有了兜兜袋袋,两个软乎乎、热腾腾的肉团子,长得跟自己有点像,跟宗兰还有点像,很奇妙的感觉。

此心安处是吾家,宗兰是给了他一个家的女人,他有了家,才能向下生根,那份漂泊感才逐渐离他远去。

有了一个热腾腾的家,他便再也不想,也害怕回到过去“流离失所”的生活,于是他才如此珍惜和贪恋宗兰。

这是爱。

銮禧呢,看子墨对老婆孩子死心塌地,觉得子墨没有自由,有点傻,也觉得宗兰配不上他。一个穷人家的姑娘,姿色也没多出众,误打误撞嫁入了白家,误打误撞生下一儿一女,从此把子墨、乃至整个白家都收得服服帖帖,觉得白家人太实心眼儿。像他自己,烟花柳巷、隔三差五换一个温柔乡,才是逍遥日子。

而子墨本人呢,只觉得銮禧不懂。

銮禧是一个“没根”的人,不懂得有根的人的踏实感。

不懂一个生命与另一个生命的水□□融,深入进去,一生只品味一个人,比浅尝辄止一百个人,都更有新鲜感得多。

“宗兰。”

子墨躺在床上,忽然唤了她一声。

“嗯?”宗兰应了声,见子墨不说话,但知道他此刻有话说,她自己也有话说,便走到子墨床边坐下,问了句,“怎么啦?”顿了片刻,伸手抚了抚子墨额前遮挡住眼睛的碎发。

子墨握住宗兰的手道:“知道我很爱你吧?”

宗兰听了,窝心一笑,道:“嗯。”顿了顿,“现在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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