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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3页)

作为浅叶组的主子,杀手的主人,必定是个凶残成性,嗜血嗜杀的男人。但……夏无响自问清醒,却始终摸不准这个主人的真性情。

“想什么?”

突来的叫唤惊醒他飞游的神思,夏无响心中微惊。立在石楼外,他仰首叫道:“无响任务完成,请主人验收。”

他是不能进去的。而他,也从未踏进过。山谷里,未经允许,任何人不能踏进浅叶苑;未得召唤,任何人不能踏进浅叶楼半步。否则,杀无赦!

“呵,早就闻到你身上的血腥味了,刚回来吗?”石楼内飘出轻轻的笑声。

“对。”沉静心神,夏无响狂傲一笑,冲石楼大叫,“别忘了,我入你门下,是为杀你而来。”

“我记得。”楼内男子依旧轻笑,“只要你能杀得了我,浅叶谷主人的位置,由你来坐。”

“我一定会。”撂下决心,夏无响捏紧五指,消去莫名的紧张。

他入浅叶组不过一个寒暑,但他的目标,是成为人人闻之变色的浅叶谷主人。只要……他杀得了石楼内的男人——叶晨沙。

叶晨沙是个……让他佩服,也能挑动他杀心的男人。

无可否认,浅叶组是个不像杀手的杀手组织。整个山头,方圆千里全是浅叶组的苑地。在世人眼中连绵不绝的群山深森,渊壑奇珍,不过是叶晨沙家中的后院。一个财力雄厚的人,做什么不好,却偏偏要做杀手。这个男人的心思太深沉了!

浅叶组十年前不过一个声寂无名的小型暗杀组织,是大元朝廷设于政外的影性质组织,故叶晨沙之父叶惊天能有如此宽广的山头。叶惊天凶狠残忍,对亲生儿子也不例外。在他眼中,只有杀手,没有亲情;不杀人,就要被人杀。在纷乱的格局中,这是血的生存法则。

不知何因,十年前,叶晨沙弑父,以十八岁的年纪坐上杀手组首领的位置,尽收其父家业,将组织迁于深渊之下。若非有人引领,没人知道深崖绝壁下,竟有如此精美的景致。

从此,朝廷的暗杀组织消失,浅叶组响彻江湖,人人闻之变色。

这个组织够恨,够绝——浅叶令出,无一活口。全是叶晨沙的功劳。

因为他够恨,所以组下不够恨的人,不是任务失败丢了性命,就因胆小惧怕,被人剁了做草肥,灭口手段之高明、之残忍、之无情,到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地步。但这样一个男人,居然爱草如命,爱到……近乎痴狂。

草呢,不值钱的东西,遍地皆是,一种十分轻贱的植物,有必要如此痴狂吗?

叶晨沙爱草,谷中尽人皆知。即便是不懂事的臭鸟,也只敢停在树上乱叫乱跳,而不敢胡乱咬坏地上的绿草,特别是浅叶苑内,那株一人来高的兰草。

兰草长到人高,倒也算是稀奇之物,但,值得如此珍藏吗?

谷中,是人皆知,叶晨沙爱那珠兰草,爱到……唉,爱到让世间众人听草变色,特别是“浅叶”两字,如魑魅降世,阎罗索命。

浅叶,是楼中女人的名字。

夏无响非常好奇,什么样的女人能让冷血无情的叶晨沙如痴如狂?

“行了,快出去,你身上的血腥味太浓了,她不喜欢。”楼内又传来轻忽的低沉男音,隐约可以听到疲惫的哈欠声。

“属下告退。”突然变冷的气息让他的掌心沁出一层细汗,低头敛眉,夏无响看到手掌上干枯的鹰血。

“对了,若是没事,你去帮帮庄舟,他一人调教一群人,也挺吃力的。”刚刚掩好厚重的朱门,空旷的院内又飘出轻轻的叹息。

“我会的。”听到“庄舟”两字,夏无响面色一僵,想起那条……鸟的量词似乎为“只”……那只令他杀而后快的该死鹦鹉。

待他走后,浅叶苑回复素有的宁静,非常非常之静,静得只能听到风吹草舞的沙沙声。

这儿,是谷中最安静的苑子,安静得……近乎诡异。

“你在睡觉吗?”温柔的话语来自一位俊美男子。

斯文的样子,白色锦袍以玉带随意束紧于腰间,襟口微敞,袍角绣着一棵青悠悠的兰草,任人看到都不会将其联想成闻之变色的杀手组首领,但他是。

当朝统治者对他又恨又惧,他们会出天价买浅叶组除去政见不和派,也怕敌派以同样手段取自家性命;贵族富商对他既惧又怕,只要叶晨沙出现的地方,不论好坏,无一活口;平民百姓则将他作为吓唬顽皮孩子的魔头坏蛋。

这个人人畏惧的男人,此刻却趴在遍地绿草中,轻轻对着晒太阳的绿衫女子低语,眼中的温柔恐怕自己也不知。

见日头渐炎,叶晨沙随手捞起精雕细刻的龙骨油纸伞,撑开形成一方阴影,为女子掩去刺目阳光,让她睡得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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