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的利益。如果我们把这些概念套在传统的家庭理念上,那会怎么样呢?父母亲作为投资方,作为保险的购买者,他们以后的利益,或者说传统社会中父母投在后代身上的养老金、保险金、信贷等,靠什么机制来保证呢?靠什么机制保证父母亲作为投资者能有所回报呢?传统社会里没有可靠的法院,你不可能要求法官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投诉到县太爷,但那些县太爷没有工夫搭理你。 后代作为父母养老金、保险金、信贷的替身,这些都是隐形金融合约,它们的执行机制不是靠法官、检察院、警察,也不靠县太爷,而是靠文化。也就是说,社会与家庭文化的内容必须作相应的发展,以此来保证这些隐形金融合约的执行,文化是一个因经济需要而内生的隐形合约执行机制。 最后的话:发展金融是中国的唯一出路(4) 比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