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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少年况味(第3页)

从学校回来,队长看我年龄太小,便让我去看豌豆。看豌豆不光能挣工分——虽然一天只给五个工分,还可以大大方方随便吃嫩豆角,完全不用偷偷摸摸。这是个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差事,简直就是让“弼马温”去看守蟠桃园,乐得我屁颠屁颠的。

工作岗位极好,我理应尽职尽责,但因此得罪了许多人,特别是得罪了我的那些伙伴。对我荣任“看豆角”一职,他们不仅“心怀不满”,甚至“嫉恨”,而且还用那一套战术跟我斗智斗勇,声东击西,敌疲我攻,敌追我跑。因为双方对这套战术都了如指掌,很难分出胜负,只是生产队的豌豆秧遭了祸害。

不到半个月,豆角长得老了一些,这时豆豆不再甜香可口,有了豆腥味,但煮着吃最好。偷摘者不仅仅是娃娃伙了,也有年轻人。饥饿的年月,肚子的问题是最大的问题。我也“监守自盗”,每天摘一点儿拿回家让母亲煮了吃,那种香甜,此时回想起来还令人垂涎三尺。

待豌豆长老了成熟了,收获碾打之后,豌豆蔓垛在麦场上。一场雨过后,我们一伙便在垛底捡拾没有收净的豌豆粒。这时的豌豆粒经雨水一泡,生出一点儿嫩芽,涨乎乎的,我们叫“涨豌豆”。我经常会捡拾两衣兜涨豌豆拿回家让母亲炒了吃,那个香呀,跟嫩豌豆角、煮豌豆又不一样,别有一番滋味,妙不可言。

一夜南风,小麦覆陇黄。收了豌豆,接着收割小麦。

这时候打麦场成为村子里最热闹的地方,白天乡亲们把收割的麦子拉到场上碾打,晚上打麦场便是最好的纳凉场所。我们一伙半大小子夹着被单或薄被在打麦场露宿。晚风习习,吹散了暴晒一天的暑气,驱走了蚊虫,轻轻拂着面颊,使人有说不出的惬意和舒坦。这里没有父母的管束,没有蚊虫的叮咬,没有异性的妨碍,我们脱得一丝不挂,躺在温热的麦草铺上,天南海北地吹牛神侃。侃着吹着,忽觉口渴,便有人提出弄几个西瓜吃吃。这个提议立刻得到一致的赞同。

弄者,偷也。我们这一带的男性公民几乎没有没干过这勾当的。夏夜在打麦场上纳凉,去瓜地弄几个西瓜解渴,没人把这事当做贼看。

天色黑蓝,星辰稀疏,一轮圆月高挂东边,橘黄的月光洒满一地,村庄的轮廓显得十分清晰。金黄色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那景色跟鲁迅的《故乡》中的描述像极了,只是我们一伙脖子上少了银项圈,似乎也没看到猹、獾什么的。

我们一伙如同电影中鬼子进村的模样,猫着腰、蹑手蹑脚进了西瓜地。我们弄瓜的手段很是高明:进了瓜地,脱下裤子,给裤筒里各装一个,搭在脖子上,两个胳肢窝再各夹一个,这才出瓜地。回到打麦场,大伙儿把弄来的西瓜集合在一起,没有刀便用拳头砸,光着屁股蹲在场地,一边大口啃西瓜一边大声说笑。那情那景仿佛人类又回到了远古社会……漫漫人生路,这段时光最令人难忘啊!

少年的况味有苦涩,有甜蜜,有快乐,也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譬如照相,对现在的人们来说,照相是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了,但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对我这个出生于农家的孩子来说是件大喜事。第一次照相的情景我已经记不得了,然而,第一张照片却深深地镌刻在我的脑海里,清晰得如同就在眼前。

那张照片上的我很是威武:崭新的连衣开裆裤,脖子上挂着一个明光闪闪的大银牌,右手拿着一个硕大的西红柿,一脸惊喜之色,紧挨着面带微笑、正襟危坐的父亲直挺挺地站着。母亲虽不在我身边,但母亲的影子却无处不在。我的那身打扮装饰肯定在村里的小伙伴中是第一流的。

我是父母唯一的儿子,自然是他们的掌上明珠。我想象得出,为我照相的事情,他们肯定很早就商谈过;为我的服饰,他们也一定有过争论;最后把我打扮成照片上这副模样,他们一定认为这是我那时候最帅气的男子汉形象。

那张照片在母亲的镜子正面装着,挂在柜盖上方的墙壁上,一挂就是十多年,因而这一情景永远清晰地刻在我的脑海中。后来,我上了中学,把那张照片从母亲的镜子正面悄悄地挪到了背面。

再后来,母亲的镜子不知怎的被打碎了,那张照片不知被我放到了什么地方。等我意识到那张照片弥足珍贵时,却怎么找也找不见了。痛心啊!

另一张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照片是我和几个少年伙伴初中毕业返乡务农的合影。迎国、小民、新民和我年龄一般大,我们四人一天到晚形影不离——一人感冒,其他三个就发烧;一个咳嗽,其他三个就打喷嚏。

一日,我们突然起了照相的念头。记不得是谁先提议的,反正当时我们四人都十分兴奋激动。整整一个上午我们都在讨论这件事,以致忘了手中的活儿,让队长狠训了我们一顿。

中午收工,我们四人像脱了缰的马驹,连家都没回,就奔杨陵镇去照相。我们只觉得那天天格外蓝,小草格外绿,路边的野花格外艳。

来到照相馆,恰好没顾客。摄影师是个中年妇女,可能看我们几个年龄小,因而态度不怎么友好,工作有点儿敷衍了事。我们却由于太兴奋太紧张,一点儿也没有计较她的服务态度,加之很少光顾照相馆,对照相一点儿也不懂行,就让她那么敷衍了事地照了一下。

几天后,我们四人又一同去取相片。看到相片的第一眼,我的自尊心便挨了重重一闷棍。我怎么能是那样一个形象?!我原以为我是一个雄健的男子汉,但那张照片上的我竟显得稚气未脱,身躯瘦弱,没有男子汉的气魄。

我们在照相馆都不好意思多看那张照片,便来到一个背僻处仔细瞧。

照片在我们手中传来传去,很久很久。我们四人中有三人对自己的形象都感到不太满意,只有一人满意,最后举手表决,宣判了那张照片的“死刑”,由我来执行。我把那张照片连同底片撕得粉碎,“葬”于一棵常青树之下。我们商定来日照张好的,放得大大的,挂在各自屋里最显眼的地方。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张“好的”照片时至今日也没照成。

一年半后,我被推荐上了高中。冬去春来,两年半时光一晃就过去了(那时我们高中读两年半)。临毕业时,班里拿出剩余的班费为同学们拍毕业合照留念。记得照了三张,一张全班合影、一张全班男生合影、一张全班女生合影。由于班费有限,全班合影照每人一张,男女生各自的合影谁要照片谁付钱。

女生的合影照自然没有我的份儿,全班合影那张我的形象还可以。

其实,五十多个人挤在一起,看得清眉目就算可以,根本就谈不上什么形象。而另一张男生合影照里我的形象大大欠佳:我站在中排,双目紧闭,面无表情,似乎已进入了梦乡。同学们取笑我说是我昨夜攻读书本,借此机会补觉,真会抓时机,我只有苦笑而已。因为要自己付钱,我没舍得花几毛钱去买这张本人形象欠佳的照片。

高中毕业后不到一年,我不幸摔伤,久治竟不能痊愈。后来走上文学创作之路,我多次参加笔会和采风活动,首都北京、古城西安、秦都咸阳、杭州西子湖畔、绍兴鲁迅故居、乌镇水乡、北戴河、鸭绿江畔、青海湖边、海南椰林……都留下了我的身影。影集日渐丰富充实,然而都是我坐在轮椅上的形象。每每打开影集,却寻不见我昔日健康时的风采,甚为痛心。前些日子整理影集时,看到高中毕业的全班合影照,我又不由得忆起我的闪光的青春年华,欣慰之后心中也禁不住泛起苦涩的滋味。

我少不更事,让影集留下了无法挽回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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