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昨晚十点多在厕所碰面那会吗?”
记得,当然记得。
“当时……6号就在厕所里,对吧?”
2号:……
“你那时就在厕所杀死了他。”
说着,沽纾用拐杖跺了跺地。
“当时你浑身湿透了,不是为了清洗你头上的东西,而是为了清洗案发现场。”
所以当时,2号才会浑身都湿透了。
“当然,你确保我不会真的进入厕所,毕竟公共厕所可比不上单独的房间,你确定你在那个地方行凶处理尸体,其他人是会绕开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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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毕竟是厕所,谁愿意闻那味呢。
“每个房间都有斧子,厕所也不例外,死者死了两次,第一次就是我遇见你的那个时间,第二次就是第二天,八点后你把死者的尸体转移后再砍下来。”
她杀了人没有立马转移尸体,一直守在厕所里,等到快熄灯的最后五六分钟,快速冲向了右侧的第一个房间。这样可以确保没人发现死者的尸体,以及方便第二天处理。
亦或者她把死者的尸体带到了自己房间,和尸体共睡了一夜。
八点,她立刻就去了公共厕或者把房间的尸体搬运到现在的房间,再伪造了现场。
因为才八点大家刚起床,一定是先刷牙洗脸,磨叽一阵,这段时间,她只要快速找到一个空房间放尸体就行。
但人犯罪都有一个潜意识,那就是不能让尸体距离自己太近。
所以她选择了第三列倒数第二个房间,而不是倒数第一个。
那是人潜意识的东西,无法控制的。
她不能让大家发现死者在卫生间被杀,因为沽纾昨晚上敲门了,碰见了她。
她只能转移现场。
如果没有沽纾敲门,那她大可以把尸体藏在自己房间里,可就是出了意外。
被沽纾发现后,她只能守着公共厕所,并转移尸体。
照这么推测,这么匆忙,那2号杀人就一定也是意料之外,否则她处理尸体不会这么粗糙。
因为是她杀了人,所以她才会极力撇清楚所有人嫌疑,把锅甩给管家。
“你开什么玩笑,这一切都是你设想,证据呢?空口无凭的猜测,我也会啊,我之前的证据,你不也没推翻吗?”
2号有些慌张,但她还算可以冷静下来。
“证据?”
沽纾一声嗤笑。
“当然有,还是你自己亲自制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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