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全职妈妈的逍遥时光一去不复返啦,现在,俺这个还在哺乳期的妈妈又要重回工作岗位啦,而且,一上来就捡了个光荣而神圣的职务——汛期值班,夜班也得值。 “我还有孩子呢,他还要吃奶啊。” “知道你有孩子,可是谁来值班?” “可。。。。。。” 我总是一到关键时刻就忘词儿,这要是在演话剧还不得给人急死。 我其实想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以此推理,那哺乳期妈妈岂不是更不能值班? “我们干得就是这工作,单位也不是没有女职工,人家不都值了?”不容商量的口气,听着就缺少那么一点点儿人情味儿。 甚至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