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认为童子属阳,所以妖言出于儿童的口里。儿童、巫师含有阳气,所以举行大雩祭祀时,让儿童不停地跳舞把巫师晒在太阳下。雩祭这种典礼,是为了助长阴气以调和阳气。所以如同日食时阴气过于旺盛,就讨伐社神的阴气一样。日食时阴气胜过阳气,所以要攻伐属于阴类的东西;天旱时阳气胜过阴气,所以要折磨属于阳类的东西。巫师属于阳类,所以鲁僖公时遭受旱灾,就和大臣们商议要烧死巫师以损阳气。巫师含阳气,所以南方的老百姓许多人都作巫师。巫师属于鬼这一类,所以称巫师为鬼巫。鬼巫等同于童谣,因此巫师中的高明者,能够判断吉凶之事。吉凶能够判断,巫师也就和预示吉凶的妖象同属于一类了。所以申生的妖象通过巫师显形来预言吉凶,巫师含有阳气,所以能把申生的妖象表现出来。申生死后变成妖象出现,那么可知杜伯、庄子义、厉鬼这类鬼的出现都是妖象了。杜伯这类鬼是妖象,那么他们的弓、矢、杖、楫都是妖毒了。
【原文】
65·15妖象人之形,其毒象人之兵。鬼、毒同色,故杜伯弓矢皆朱彤也。毒象人之兵,则其中人,人辄死也。中人微青即为腓,病者不即时死。何则?腓者,毒气所加也。妖或施其毒;不见其体;或见其形,不施其毒;或出其声,不成其言;或明其言,不知其音。若夫申生,见其体、成其言者也;杜伯之属,见其体、施其毒者也;诗妖、童谣、石言之属,明其言者也;濮水琴声、纣郊鬼哭,出其声者也。
【注释】
腓(féi肥):通“痱”。一种半身不遂的疾玻诗妖:指含有怨恨和不满情绪的童谣和诗歌。《汉书·五行志》:“君炕阳而暴虐,臣畏刑而拑口,则怨谤之气发于歌谣,故有诗妖。”石言:石头说话。《左传·昭公八年》载,石言于晋魏榆。《汉书·五行志》言汉成帝鸿嘉三年,天水冀南山大石鸣。
濮水琴声:参见本书《纪妖篇》64·1节。
【译文】
妖气化成的鬼像人的形体,它的毒像人的兵器。鬼和鬼毒是同一种颜色,所以杜伯的弓矢都是红色的。鬼毒像人的兵器,那么鬼毒伤人,人往往会死。鬼毒轻微地伤人人就得腓病,病人不会立即死去。为什么呢?腓病,是毒气所造成的。妖或者施放它的毒,不显现它的形体;或显现它的形体,不施放它的毒;或者发出它的声音,不讲出它的话;或讲出它的话,又听不见它的声音。如像申生,就是显现形体、讲出它的话的;如杜伯这一类,就是显现形体、施放他们的毒的;如诗妖、童谣、石头说话这一类,就是讲明它们的话的;在濮水听见琴声、纣时郊外有鬼哭,就是发出了声音的。
【原文】
65·16妖之见出也,或且凶而豫见,或凶至而因出。因出,则妖与毒俱行;豫见,妖出不能毒。申生之见,豫见之妖也;杜伯、庄子义、厉鬼至,因出之妖也。周宣王、燕简公、宋夜姑时当死,故妖见毒因击。晋惠公身当获,命未死,故妖直见而毒不射。然则杜伯、庄子义、厉鬼之见,周宣王、燕简、夜姑且死之妖也。申生之出,晋惠公且见获之妖也。伯有之梦,驷带、公孙段且卒之妖也。老父结草,魏颗且胜之祥,亦或时杜回见获之妖也。苍犬噬吕后,吕后且死,妖象犬形也。武安且卒,妖象窦婴、灌夫之面也。
【注释】
豫:通“预”。预先。
周宣王、燕简公:见本书《书虚篇》注。夜姑:《墨子·明鬼》作“诟观辜”。参见65·14注“厉鬼”条。
【译文】
妖象的出现,或是人将遇到凶祸而预先出现,或凶祸到来而随同出现。
随同出现,那么妖象与妖毒一起发生;预先出现,就只出现妖象而不能毒害人。申生妖象的出现,是预先出现的妖象;杜伯、庄子义、厉鬼的到来,是随同出现的妖象。周宣王、燕简公、宋夜姑时运注定他们应当死,所以妖象出现妖毒也随着打中他们了。晋惠公自己注定应当被秦国俘虏,命中注定不应当死,所以妖象只是出现而没有放毒。这样说来,那么杜伯、庄子义、厉鬼的出现,是周宣王、燕简公、夜姑将要死时出现的妖象。申生的出现,是晋惠公将要被俘时出现的妖象。伯有的托梦,是驷带、公孙段将要死时出现的妖象。老人编结草绳,是魏颗将要获胜的吉兆,也或许是杜回要被俘时出现的妖象。灰白色的狗咬吕后,是吕后将要死了,妖气显出像狗的形状。武安侯将要死了,妖气显出像窦婴、灌夫面貌的妖象。
【原文】
65·17故凡世间所谓妖祥,所谓鬼神者,皆太阳之气为之也。太阳之气,天气也。天能生人之体,故能象人之容。夫人所以生者,阴、阳气也。阴气主为骨肉,阳气主为精神。人之生也,阴、阳气具,故骨肉坚,精气盛。精气为知,骨肉为强,故精神言谈,形体固守。骨肉精神,合错相持,故能常见而不灭亡也。太阳之气,盛而无阴,故徒能为象不能为形。无骨肉,有精气,故一见恍惚,辄复灭亡也。
【注释】
《玉房秘诀》:“阳精多则生男,阴精多则生女。阳精为骨,阴精为肉”与王充说法有异。强:筋骨之力。
【译文】
所以大凡世间所说的妖象瑞祥,所说的鬼魂神怪之类的现象,都是由极盛的阳气构成的。极盛的阳气,是天施放的气。天能生育人的形体,所以极盛的阳气就能模仿人的容貌。人之所以产生,是由于承受了天施放的阴阳之气。阴气主管形成骨肉,阳气主管形成精神。人出生以后,阴阳之气齐备,所以骨肉坚强,精气旺盛。精气产生知觉,骨肉产生筋力,所以有精神说话,有形体维持生存。骨肉与精神,交错结合相互依持,所以人体能经常存在而不消失。极盛的阳气,虽极盛而没有阴气配合,所以只能形成虚象,不能构成形体。由于虚象没有骨肉,只有精气,所以恍恍惚惚地出现一下,马上又消失了。
言毒篇第六六
【题解】
本篇发挥了《订鬼篇》提出的命题,专门言毒,但其中杂有不少俗见、偏见和迷信。
王充认为万物都是由元气构成的,有人提出责难说:“万物之生,皆禀元气,元气之中,有毒螫乎?”针对这一问题,本篇集中论述了“毒”的来源和危害。王充列举了世间存在的和传说中的各种有毒的事物,用火烟可以伤人焦物的感性知识加以推论,认为凡是能害人的“毒”,表现虽然千差万别,但都是由“太阳之热气”构成的。
在篇末,王充指出:“君子不畏虎,独畏谗夫之口。谗夫之口,为毒大矣。”他认为谗言可以使“一国溃乱”,“谗言罔极,交乱四国”,表示了他对谗言的极端痛恨,反映了他对现实社会的不满。
【原文】
66·1或问曰:“天地之间,万物之性,含血之虫,有蝮蛇、蜂、虿,咸怀毒螫,犯中人身,谓護疾痛,当时不救,流遍一身;草木之中,有巴豆、野葛,食之凑懑,颇多杀人。不知此物,禀何气于天?万物之生,皆禀元气,元气之中,有毒螫乎?”
【注释】
含血之虫:泛指各种动物。
蝮蛇:参见48·3注。虿(chài拆去):一名杜伯,蝎子一类的毒虫。毒螫(shì士):毒汁,毒素。
谓護:“谓”当作“渭”、“護”当作“濩”。皆疾痛流行之状。渭濩(hù护):流散,漫延。
巴豆:常绿小乔木,其种子是剧烈的泻剂。《续博物志》:“巴豆,神仙食一枚即死。”《证类本草》:“巴豆,出巴郡川谷,木高一二丈,一房三瓣,一瓣有实二粒,一房共实六粒也。”野葛:即冶葛。《南方草木状》:“冶葛,毒草也。蔓生,叶如罗勒,光而厚。一名胡蔓草。”《博物志》:“野葛食之杀人。”
凑懑(mèn闷):气积胸闷。《素问·大奇论》:“肝满、肾满、肺满,皆实即为肿。”注:“满谓脉气满实也。”满通懑。
【译文】
有人问道:“天地之间,万物的特性,含有血气的各种动物中,有蝮蛇、蜂、虿等等,都含有毒汁,毒汁侵入人体之中,疾痛漫延,当时如果不救治,毒汁就会流遍全身;草木之中,有巴豆、野葛,吃了它就会气积胸闷,很能伤害人。不知道这类东西是从上天那里承受了什么样的气而形成的?万物的产生,都是承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