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陛下。接着到了有效射程之内,他稳稳地站牢,地上留下两只脚后跟靠得很近的印子。他朝对手开枪,投有打中。”
“他没有打中,您怎么知道的?”
“我找到被一颗子弹打穿的帽子。”
“啊!一个证据,”国王大声叫道。
“证据还不足,陛下,”达尔大尼央冷静地回答,“这是一顶没有字母、没有纹章的帽子;一根象所有帽子上的那种红羽毛,甚至连饰带都没有什么特别。”
“帽子被打穿的那个人放了第二枪吗?”
“啊!陛下,他的两枪早已经放了。”
“您怎么知道的?”
“我找到了手枪的填弹塞。”
“没有把马打死的那颗子弹,它怎么了?”
“它打断了它要打的那个人帽子上的羽毛,接着打坏了林中空地另一边的一棵小桦树。”
“这么说,骑黑马的人解除武装了,而他的对手还有一枪好放。”
“陛下,当落马的人站起来的时候,另外一个人重新往手枪里装弹药。不过他装的时候非常慌张,手发着抖。”
“您怎么知道的?”
“一半火药撒在地上,他扔掉推弹药的细杆,没有时间重新把它装回到手枪上。”
“达尔大尼央先生,您说得真是太出色了!”,
“这仅仅是观察,陛下,任何一个小侦察兵也能做到。”
“听您说就跟亲眼看到一样。”
“我确实在心里把经过情况重演了一遍,出入不会很大。”
“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谈落马的那个人。您说过他在他的对手往手枪里重新装弹药时,他正朝他的对手走过去吗?”
“是的,但是就在他瞄准的时候,对方开枪了。”
“啊!”国王说,“这一枪怎么样?”
“这一枪很可怕,陛下,落马的那个人在摇摇晃晃走了三步以后,就脸朝下倒了下去。”
“他什么地方给打中了?”
“两个地方,先是右手,接着这同一颗子弹打中了胸部。”
“可是您怎么能猜中的?”国王不胜佩服地间道。
“啊!这很简单,手枪的枪把上都是血,上面还可以看见子弹的痕迹,铁环都被打碎了。受伤者十之八九无名指和小指打断了。”
“这是手的情况,我同意,可是胸部呢?”
血陛下,相隔二尺半距离有两摊血。一摊血下面的草被握紧的手拔起过,另一摊血那儿的草仅仅被身体的重量压倒过”
“可怜的德·吉什!”国王叫起来。
“啊!是德·吉什吗?”火枪手平静地说。“我早已怀疑是他,不过我不敢对陛下说。”
“您怎么会怀疑是他?”
“我认出了死马的手枪皮套上的格拉蒙家族的纹章。”
“您认为他伤势严重吗?”
“很严重,既然他中了枪立刻就倒下去了,而且在一个地方待了很久,不过他还能走,两个朋友扶着他走。”
“难道您在他回来时遇见他了?”
“没有;但是我注意到了三个人的脚印,右边的人和左边的人走得很自由,不费力。但是中间的那个人步子很沉重。况且还有血迹伴随着他的脚印。”
“先生,既然您把这场决斗看得那么清楚,任何细节都没有逃过您的眼睛,那就把德·吉什的对手的情况谈两句给我听听。”
“啊!陛下,我不知道。”